“燕窝事件”最终裁定辛巴胜诉3000多万元

导读:近日,广州仲裁委员会对沭阳何仪信息有限公司(新轩集团旗下公司,以下简称何仪公司)诉广州易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蓉公司)一案作出终审判决.

近日,辛巴获得燕窝事件终审裁决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新闻详情如下:

近日,广州仲裁委员会对沭阳县何仪信息有限公司(新轩集团下属公司,以下简称“何仪公司”)诉广州融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誉公司”)一案作出终审裁定:确认融誉公司故意误导新轩作出虚假、误导性宣传行为,裁定融誉公司向何仪公司支付赔偿金和损失赔偿金。

这意味着“辛巴燕窝事件”发生在去年11月,7个月后发生了实质性逆转。该事件虽然没有发生在带货主播辛巴的直播间,但一度被舆论误解为“辛巴做了假货销售”,这一裁决最终证实了真相。

“燕窝事件”最终裁定辛巴胜诉3000多万元

本案中,荣宇公司是涉案的智明燕窝品牌,何仪公司是直播送餐的执行人。

根据广州仲裁委员会6月30日的裁决,恢复审理的案件事实认定为:

荣宇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隐瞒涉案产品成分比例,误导何仪公司,何仪公司基于对荣宇公司的误导做出误导性宣传行为。

仲裁庭认为,在荣宇公司未对消费者的诉求作出回应和反馈的情况下,何仪公司有权先向消费者付款,再向荣宇公司索赔。仲裁庭裁定,荣宇公司应于2020年12月16日前承担30,355,459元的退款款项。

仲裁庭还认定,荣宇公司的误导行为导致了何仪公司的虚假或误导性经营行为,对何仪公司的主播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根据公司的申请,荣宇公司获得象征性赔偿,易公司损失1元。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去年12月公布的调查结果,荣宇公司为何仪公司直播活动提供的“卖点卡”存在误导性商业宣传行为。

2020年9月17日、2020年10月25日,昕选其主播“施达美”,在直播间宣传荣宇公司提供的品牌“小金燕窝碗、冰糖即食燕窝”。根据品牌提供的销售卡,强调“商品的燕窝含量足,功效好”。后来有网友质疑,“燕窝全是糖水。”

2020年11月20日,新轩集团(创始人辛巴)发布声明,“公司不涉及任何采购和销售活动,已将产品送检。如果消费者对产品不满意,可以找商家退款,也会全力协助。”

2020年11月27日,辛巴向微博发出道歉,称“有夸大宣传,但品牌方避而不见,没有积极沟通”,于是决定“先付钱”,召回直播间售卖的所有燕窝,并承诺退一赔三。同时,微博上还贴出了新轩与荣宇公司的合同。合同显示:“乙方(品牌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说明、介绍、图片等信息不虚假,否则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2020年12月23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了该事件的调查结果:以“误导性商业宣传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对何仪公司罚款90万;荣宇公司(智明)为何仪公司直播活动提供的“卖点卡”及天猫“智明旗舰店”网店发布的内容存在误导性商业宣传行为,“产品标签存在瑕疵”,导致罚款200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

认为荣宇公司提供的产品说明和介绍不实,构成对co的欺诈

今年6月30日,广州仲裁委员会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决,支持了新轩集团旗下何仪公司的大部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