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公共资源管理机构?龙港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行政服务中心不属同一系统,级别一般都在正处或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为不是一个系统,所以没有上下级之说,关系话可能就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和提供咨询市政府公共资源管理机构、服务的机构,是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的服务平台。属于事业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疗用品采购、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国有的文艺品拍卖等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纳入中心集中交易。行政服务中心原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又叫政务服务中心,是集信息与咨询、审批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督于一体的综合性行政服务机构。在我国,综合行政服务机构大都产生于本世纪初,尤其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前后。据有关统计资料,全国已有不同层级的综合行政服务机构3300多家,几乎覆盖了全国所有县市。我国综合行政服务机构的产生,顺应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现实要求,是政府公共服务方式和服务程序的一种新的探索。其产生的原因大体可分为事实原因和法律原因。

市政府公共资源管理机构?龙港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什么区别?

政府采购中心的主管部门是财政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近年开始新流行的一个机构,主管部门有的是省(市)政府部门,有的挂在行政服务中心(也有称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包含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土地挂(牌)拍、产权拍卖,有些也包括药品采购。“交易”的意思,主要是因为有买(采购)有卖(拍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响应了国家大部委改制的目标,有发展趋势。不管是公共资源或政府采购,其宗旨都是为了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招投标”建设,是其核心内容。

区政府下面有哪些事业单位?

经过最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之后,事业单位的变动特别大,大量事业单位转制或者直接撤销。例如,原先部分地区因为行政编制的紧缺,商务局、体育局等部门都是事业单位。但是,此次改革明确要求不得设置事业局,也都随之改成了行政机关。

又比如,原先的行政学院是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此次改革后与党校合并,成了党委直属的事业单位。

再比如,县电视台和报社等合并成了县融媒体中心。

因此,目前区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数量很少了,普遍存在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区供销社

目前,供销社的职能没有弱化,相反,为了做好三农工作,供销社职能充实,成了区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

二、区融媒体中心

由原先的电视台、报社、广播台等媒体合并重组而来,一般是区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但是由区委宣传部归口管理。

三、区机关事务中心

部分地区改成了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但也有部分地区改成了机关事务中心,作为区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

除此之外,像是气象局、地震局、统计局调查队等,都是国家垂直管理,不隶属于地方政府。

另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是市公积金中心的派出机构,也不隶属于区政府。

不过,虽然区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很少,但是区政府组成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非常非常多。例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般下辖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区双拥工作事务中心等事业单位。

区财政局下辖国库支付中心、国有资产工作中心、预算编制中心等。

区应急管理局下辖应急事务中心、防火服务中心等。

区民政局下辖社会福利中心、慈善事务中心、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等。

区文广旅体局下辖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

区卫健局下辖各大公立医院、妇幼保健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

区教育局下辖各公立中小学等。

区农业农村局下辖农技总站、农机总站等。

区审计局下辖审计事务中心等

区司法局下辖法律援助中心、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中心等。

区政府组成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实在太多,各地的设置也不尽相同。但是,相同的是,由于基层行政编制太少,区局机关都会从下属事业单位中借调干部,导致混岗混编现象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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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干什么的?

一、公用事业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有关城市公用事业地方规章制度,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公用事业法定项目审批、备案工作。

(二)协助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国有公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行业体制、机制创新工作。

(三)负责编制城市公用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的制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公用事业的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城市公用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及应用;承担城市公用事业对外合作项目的实施和引进工作。

(四)负责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供气、供暖、公交、客运管等城市公用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制定行为规范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用产品质量标准,并负责监督、检测、信息发布;负责城市公用事业公共资源冠名权、广告权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标准体系并监督执行;负责协调指导城市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城市公用事业行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各类管网的规划、审批、建设、备案工作;按权限负责城市公用事业行业施工企业资质的初审、审批。

(六)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的执法监察与法制建设工作。制定城市公用行业规范性文件并负责做好法制宣传、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会同物价部门制定、调整城市公用事业产品、服务价格。

(七)负责城市公用事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内部审计;筹措、使用并监督城市公用事业建设资金;指导行业统计数据备案、报送工作。

(八)指导县(市、区)城市公用行业规划、改革、发展、服务、管理等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公用事业管理局是一个城市的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城市供水、市政公用设施、公交车、出租车、户外广告、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公厕、路灯、燃气、广场、下水管道、城市养犬、市政工程、城市综合事务等管理,以及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城市公用事业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