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单位不给交住房公积金会被怎样!
根据楼主的描述,首先向您普及一下社会保险的来龙去脉,社会保险就是人们通常说的‘’五险一金‘’。
‘’五险‘’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保险。只要劳动者参加工作,单位就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替劳动者缴纳五险。社会保险是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规定执行的,是个人、单位、政府三方共同筹资为职工购买的社会福利性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要依法严格执行。
‘’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企业缴费:
1、养老保险14%~20%;
2、医疗保险6.9%;
3、工伤保险0.2~1.62;
4、生育保险1%;
5、失业保险07%~1.5%。
个人缴费:
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3%~0.5%。
‘’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个人、企业各承担50%。即:5%~12%。住房公积金的缴费不是法律规定的。
根据楼主的提问,单位不缴住房公积金怎么办?明确告诉你,五险单位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缴费不是法律规定的,所以提问者说,该怎么办。要看企业经济效益如何,如果单位连职工工资都发不出来,哪有闲钱替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到目前为止,我所知道和上网搜索到的,只有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外资合资、高大上企业能够买得起住房公积金。其他中、小型企业、私营企业想都不敢想,所以维权相当困难,希望还是按时上、下班,等待企业经济形势好转,督促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
温馨提示:
如果劳动者为住房公积金投诉、举报的话,千万不要跑错门,直接到城乡住房公积金办公室投诉。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五险,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热线电话:12333。
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是否违法?
是违法,可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积金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也不是法院受理范围。
合同工单位不给交公积金违法吗?
住房公积金虽然不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一样,有专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来规范,但也有国务院颁布的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来规范。住房公积金的强制力虽然没有社会保险那么强,但还是要强制执行的。
一、住房公积金的性质。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是用法规形式规定的职工福利,是职工应当享受的待遇。也就是说享受住房公积金是在职职工的一项权利,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给在职职工享受这项权利。
二、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该条例的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还有这样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这些规定,充分说明了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不缴纳是要面临罚款,甚至会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住房公积金并不是由单位自主决定要不要缴纳的,而是由法规规定强制缴纳的。
如果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单位不给缴纳住房公积金是不对的,是违反法规的行为,是应当纠正的。职工可以与单位进行交涉,或由工会出面与企业交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由这些部门去责令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以上是个人的见解,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