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养老保险新政策(黑龙江城镇养老保险新政策)

  (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城镇养老保险新政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城镇养老保险新政策(黑龙江城镇养老保险新政策)

  (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

  (三)国家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新政策的出台,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中断及收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明确规定,只为了各种各样的方补缴以前中断时间的养老保险金,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5类人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会养老保险

  1、合同制的工人,他们是拥有城镇户籍或者经营的临时工,如果在年轻时候工作没有参加社保或者中间有中断的,都是可以补缴养老保险的。但是如果不符合这些条件的话,就只能按照流程一年一年的缴纳了。

  2、那些被解雇或者是刑满释放的,而且是没有公职的职工,而且是不能被公共服务除名的人,他们也是可以一次性补足社保的。

  3、对于那些没有正式工作的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个体经营户们,只要是城镇的工商户,按照国家规定也是可以补足社保的。

  4、用人单位的过错而导致员工离职或者工作调动错误的,因此中断了社保的缴纳。这些人也是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的。

  5、针对于年纪比较大的人,那些参保后断缴,但是年纪已经超过60岁的人,也是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社保的。

回答

养老保险补缴新政是什么?

(1)、养老保险补缴对象

1、个企业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2、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或中断缴费的;

3、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 。

(2)、养老保险补缴基数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执行的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进行补缴。

(3)、养老保险补缴年龄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 手续。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补缴以后每年继续缴费,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 手续;不满15年的,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只能从参保之月开始缴费,累计缴满15年后,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