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名干部在本轮疫情中被问责 他们在疫情考验中被精准问责

导读:8月16日,商丘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对虞城县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不佳的8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8月14日,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12名党员干部疫情情况.

近日,近百名干部被追究当前疫情责任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新闻详情如下:

近百名干部在本轮疫情中被问责 他们在疫情考验中被精准问责

8月16日,商丘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对虞城县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不佳的8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8月14日,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12名党员干部疫情防控不力被问责;此前,张家界等地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因疫情防控失职失责被处理。

7月以来,南京、扬州、郑州、荆门等地出现聚集性疫情,全国现有确诊病例涉及10多个省份。在疫情发生和处置过程中,个别地方、部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履职不力、失职渎职。记者发现,截至目前,已有近百名党员干部被追究责任。

一个

1例确诊病例感染40余人,党员干部疫情防控意识不到位,导致核酸检测点出现聚集性疫情

"确诊病例接近38例。"这一说法出现在此前公布的扬州市疫情报告中45例确诊病例的转运报告中。经查,这些病例多于7月29日晚前往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莲河村核酸检测点,或采样或工作,与38号确诊病例有关。

事后发现,由于核酸检测点设置不规范,现场组织混乱,与38号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后有大量人员感染。同时,邗江区有关方面在隔离管控方面工作不力,防控措施落实不切实、不细致,导致疫情蔓延。

核酸检测原本是为了尽快调查疫情,结果却成了聚集性疫情场所。这就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思想上仍然麻痹,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此,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已给予严肃问责。8月8日,扬州市发布疫情防控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问责通报,对邗江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流调隔离组副组长姜伟等多人进行问责。

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副司长高光明近日表示,这些问题没有一个在技术上没有明确界定,没有一个没有明确要求。“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核心原因之一是疫情防控意识不到位,部分地方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不够重视,出现麻痹、侥幸、放松,甚至厌战情绪。

“病毒就像泼在地上的水。如果有问题,一定是从短板漏出来的,会造成针尖的大洞通过大风漏出来。”高光明说。

2

党员干部对未能有效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和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负有主要责任

除卫生等职能部门外,市、县、乡党委、政府和村(社区)组织中一些不履行职责的党员干部也被追究责任。比如南京、广州、扬州的5个副市长、3个区委书记、几个区长或副区长都要问责。

问责条例规定了对党的领导干部玩忽职守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处理、纪律处分等。

从责任追究来看,不少干部被组织调整或以通报、诫勉、停职检查、岗位调整、辞职、撤职、降职等方式处理,部分党员干部被追究纪律责任。负责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运营的东方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监督职责,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冯军,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徐勇等5名高管被立案调查。

据当地报道,党员干部问责问题集中在两类:履职不力和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

其中,被问责的广大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在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责任不力、联防联控措施不到位,导致疫情蔓延。另一部分是由于疫情防控缺乏投入和深度,浮躁作风和被动应对。

此外,部分党员干部因未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被追究责任。如商丘市虞城县古墅镇副镇长焦建明,因未按规定上报重点人员信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部分干部还因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被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时间

紧、任务急,追责问责始终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

“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广州市纪委监委近期已成立疫情防控问责联合调查组,对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进行调查,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6月13日,在广东遭遇德尔塔病毒突袭,全省全力抗疫之时,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成立问责联合调查组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

两个月后,联合调查组的工作成果公布。在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的基础上,广东省、广州市共对20名领导干部严肃问责,涉及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形式。

“问责是个精细活。虽然疫情防控工作时间紧、任务急,但仍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确保执纪问责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坚决防止泛化简单化。”庄德水说。

据了解,针对疫情防控中的重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各级纪委监委会同其他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有利于快速办理、迅速核实,全面查清问题,科学划分责任链条,及时准确实施追责问责。同时,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既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又实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不枉不纵,及时精准问责回应社会关切。

为确保执纪问责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多地出台制度规定。

湖北省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握好政策策略,制定6条从轻从宽处理政策,分别对疫情防控中的轻微过错、因客观条件所限而出现工作失误、紧急状态下主动作为而出现工作失误、对工作失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等情形的处理作出细化规定,坚决防止“一有错就追责问责,一追责问责就动纪”。

山东省纪委监委要求疫情防控实施追责问责做到“四个不得”:对未经调查核实的事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出追责问责要求;执纪执法部门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戴帽”提出追责问责要求;不得将追责问责人数多少、追责问责对象职务高低作为评价工作的依据;不得以追责问责代替管理,坚决避免“甩锅”推卸责任、以追责问责代替整改和监管等问题。

各级纪委监委在坚持科学精准追责问责的同时,还注重做实做细后续工作,深化追责问责效应。

既精准通报曝光,又注重加强心理疏导。去年2月,湖北省荆门市卫健委主任李志珍、副主任李艾娥曾因在疫情防控中把握政策不准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荆门市纪委监委对受处理处分干部加强教育、回访和指导,重情重理、传道传情,疏“痛点”通“堵点”。今年8月,荆门再度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后,李志珍、李艾娥一直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

基层干部群众奋战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第一线,工作任务重、时间跨度长、心理压力大。纪检监察机关在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不居高临下提要求,不未经核实乱批评,不把追责问责挂在嘴上,而是站在医护人员、一线干部角度换位思考,帮助舒缓心理压力,共同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