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云个人资料介绍山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

导读:近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山西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新云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

近日,山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被双料送出,引发网友热议。新闻详情如下:

刘新云个人资料介绍山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

近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山西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新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

经查,刘新云丧失政治原则,没有“四个意识”,参与搞党内团伙,结交“政治骗子”,热衷于政治投机,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弄虚作假骗取学历,非法提供和使用文秘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业务经营、工作调整、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急功近利,矫枉过正,造成重大损失。

刘新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开除刘新云党籍;国家监察委员会将给予开除公职的处罚;收取其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刘新云简历

刘新云,男,汉族,1962年9月生,山东淄博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经济学硕士毕业。

1979年9月至1981年7月,在山东省公安学校学习

1981.07-1983.03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二处科员

1983.03-1984.05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西关派出所民警

1984.05-1985.03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机动队民警、副队长

1985.03-1989.07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处级侦察员(其间:1986.02-1987.09任淄博市淄川区东平乡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987.09-1989.06,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交通管理工程专业)

1989.07-1992.07山东省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队淄川大队副队长、队长

1992.07-1993.07山东省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队张店大队队长

1993.07-1994.07山东省淄博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店大队队长(副县级)

1994.07-1995.05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局长,副县级侦察员

1995.05-1997.07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店市公安局局长

(1993.09-1997.01,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7.07-1998.08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8.0

2012.07-2014.12山东省济南市副市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监察长

2014.12-2018.01公安部网络安全局局长、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报告中心主任

2018.01山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简历来自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