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医保缴费,淄博医保缴费怎么交

2021年度淄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淄博医保缴费,淄博医保缴费怎么交

开始缴纳了淄博医保缴费!

小鲁哥从淄博市医保局获悉,

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人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缴费。

小鲁哥还要提醒大家,

一定要按时缴费,

因为错过缴费时间

不享受政府补助!

不享受政府补助!

不享受政府补助!

缴费标准

近日,淄博市医保局调整了淄博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集标准,规定缴费期内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70元,学生和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70元。

缴费时间

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此时间段缴费的享受政府补助;超过规定时间缴费的不享受政府补助,除缴纳个人应缴部分外,还应承担由政府补助的资金。

淄博个人缴纳职工医保费用?

  淄博市个体劳动者参保缴费办法

  1、淄博市行政辖区内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劳动者,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医疗帐户;符合退休条件的,按照淄政发(2000)150号文件规定建立个人医疗帐户,享受与企业退休人员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

  2、个体劳动者应参加大额医疗救助,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

  3、个体劳动者首次参保,实行6个月的过渡期,即缴费不满6个月的,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从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在缴费满6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住院统筹的有关医疗待遇。

4、个体劳动者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年度缴费办法,年初一次性缴纳。

  5、个体劳动者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后,应按规定及时足额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超过规定时间缴费的,须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超过规定缴费时间1年(含1年)的,视为中断缴费;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医疗保险基金;中断缴费后2年内重新缴费的,应补缴欠缴的医疗保险费,补缴时间可计算为缴费年限;中断缴费2年以上重新缴费的,视为首次参保,实行6个月的过渡期,同时应补缴欠缴的医疗保险费,补缴时间可计算为缴费年限。

  6、2004年12月31日前符合参保条件的个体劳动者,须于2004年12月31日前参加医疗保险;2005年1月1日后参加医疗保险的,须补缴2004年7月1日以后的医疗保险费,2004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7、个体劳动者符合国家办理退休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直接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须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8、个体劳动者中已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可以接续医疗保险关系,补缴医疗保险费用,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尚未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个体劳动者,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9、具体参保缴费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淄博2020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淄博医保报销比例及相关政策

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

住院起付标准

按照200元标准缴费的

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700元

按照100元标准缴费的

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

学生和儿童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

温暖提示:

1.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住院的,取消起付线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指定优惠就医医院住院的,取消起付线

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 85% ,

其他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75%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70%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55%

按照100元标准缴费的,报销比例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

普通门诊

起付线:按照200元标准缴费的,门诊医疗费用50元以上900元以内

比例:30%

起付线:按照100元标准缴费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

比例:25%

城镇职工

住院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

注: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年内第三次住院取消起付线。在三级医院住院,若年内第一次、第二次住院的费用不够支付起付金额,第三次继续扣除起付金,直至扣除1050元以后可进入报销程序

住院报销比例:

0-1万元(含1万元)

自负比例分别为:一医院18%、二级医院22%、三级医院26%,

1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

自负比例分别为:一医院10%、二级医院15%、三级医院20%,

5万元以上至7万元(含7万元)

自负比例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