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海一粟认为,题主提出这个问题,说明了人们面对类似的问题时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1偷什么不犯法、不是问题的问题。小偷入室盗窃,反抗还是不反抗等,是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因为刑法第二十条已经对此作出了法律上的规定——这就是正当防卫。根据该条规定,为了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保护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财产等权利,对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人们有权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在此过程中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是应然的,生活中的正当防卫是实然的。这两种情形往往不一样,因此,才有了题主的问题。
2、小偷入室盗窃,业主有权实施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业主此时有权采取正当防卫措施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此时,业主所采取的正当防卫措施不外乎喝斥小偷;如果喝斥不能制止,则可以采取扭送行为。如果小偷抗拒扭送并反抗,则由盗窃转化为抢劫。按照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此时,如果造成小偷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承担刑事责任。
3、关于防卫过当。题主提出的问题,就是人们对于防卫过当的担心。因为实践中已经有了类似的案例。这些案件的判决,让人们认为正当防卫是一个“技术含量”很高的技术活,因为,稍不注意,就会被法院认为是防卫过当,并因此由受害人变成的被告人。法海一粟认为,要改变这种状况,在司法上,应当让人们觉得正当防卫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不要让人们觉得,就是专家也无法说清楚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的真正区别。一句话,让正当防卫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让人们敢于、善于使用正当防卫的手段,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