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读《监察法》丨今日读法人——高教园区建管办 瞿渠
今天,高教园区建管办瞿渠为我们读《监察法》第一章第五条、第六条敬请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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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对等,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第六条 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读法人感悟
高教园区建管办 瞿渠
《监察法》第5条、第6条是对于监察工作的性质和基本原则进行了说明,并且也说明了应当注意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手段措施的配合。作为一名基层招商引资战线上的工作人员,我深刻感受到,学习《监察法》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必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自觉增强法纪意识,自觉遵纪守法,时时慎始、事事慎微,始终保持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特别是在对《监察法》工作性质和基本原则理解上必须有着如下清醒的认识: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要不断加强个人政治素养,端正权力观念,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和道德情操,始终将精力用在干事业上,将智慧用在谋发展上。
一、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在进行监督、调查时应确保证据真实、合法、有效,严格依照法律办事、办案。切身处地的考虑,在我们招商引资工作中同样也要做到不偏私、不枉法、不滥用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只有如此才能确保招商引资工作中对每一个人,对每一家企业做到公平公正,才能体现招商引资工作不会走向灰色地带,确保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必须坚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国家监察工作已经将之前积累的有益经验上升为具体的法律制度,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在招商引资的工作中同样要保证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换言之,这将有利于督促权力行使过程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我们需将权力用在为群众解决困难上,以德促廉、以廉立威,争做政治坚定、勤政务实、廉洁自律的表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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