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夏回报基金二号发行之初,曾任《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知名学者王连洲先生,应邀就“回报二号基金”的复制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基金管理者要为真正提高投资者实实在在的收益而需要不断的创新活动;投资者当前需要注意的是,应当认清事情本质,不断增强理性投资观念。
王连洲认为,根据华夏回报2号基金发行的有关资料,华夏回报二号基金与现在市场上的华夏回报基金,姑且称它为“一号”,两者没有重大的区别。从产品设计和投资策略来说,回报二号基金是对回报一号基金的克隆复制,二者都追求绝对回报,到点分红,而且都由同一基金经理进行管理。从作为基金投资标的的股票价值来说,不会因基金的复制变化而发生变化。对于投资者来说,回报一号与二号的投资价值没有太大区别,无非就是形式上的进入门槛和成本,在心理上易于接受而已。
既然如此,华夏基金公司为什么偏偏选中旗下的回报基金来复制?王连洲谈到,这或许是一种品牌基金效应累积的结果和体现。华夏回报基金发行不到3年时间,截至2006年6月2日,累计净值增长率87%,分红16次。就是在熊市深底的行情中,也一直保持在面值之上,每年都为投资人获得了正回报。正因为如此,华夏回报成为投资者高度认可、积极追捧、热切期盼的基金投资品牌。
然而在现实中,基金管理公司确实遇到了两难的问题:基金业绩差、净值低,不用说投资者会减少;而基金业绩好,净值增长得高,又非常现实地遇到了投资者“恐高心理”、望而却步以及高额赎回的尴尬。在这种情况下,对品牌基金进行复制,不能说没有一定的道理。但也应当指出,宁可相信这更多的是基金管理人,出于一种旨在扩大基金营销、缓解高净值基金赎回矛盾、维护基金管理规模的一种推销手段,是一种面对现实而不得不采取的无奈之举。对于能否由此而提高和增加投资者实实在在的收益,似乎并不会有太大的实际意义。
王连洲将上述情况进一步做了说明:对于持有或认购回报1号基金和新申购回报2号基金的投资者来说,当期进场的同样数量的资金,背后所体现和隐含的股票价值是一样的。
另外,王连洲还指出了有人对基金“复制”的质疑:认为一是基金的累计净值是当期净值与历史分红金额的相加之和,如果有若干牛市行情出现,而基金存续时间很长,基金的累计净值有可能达到一元五、二元、三元甚至更高。在此情况下,是否需要再继续复制出“回报三号基金、四号基金”?二是股市有涨就有跌,与股市共舞的基金累计净值或当期净值变化很快,高了可以复制,低了怎么办?三是基金净值高,说明是由于基金所持股票高价位所致,或者由于没有按照规定及时给投资者分红所致。而所持股票高价位,本身就预示着调整风险的逼近。而基金不按规定及时分红,以维护基金净值高位,本身就有增加管理费、损害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企图之嫌。四是既然可以考虑对业绩较好的基金进行复制,为什么不可以通过努力,将旗下其他业绩较差的基金,向业绩好的基金依法进行“转型”,统一考虑旗下投资者的利益?当然,对这些质疑见仁见智,但相信投资者会做出自己的判断和选择。
王连洲提醒投资者,投资者一定要理性,勿跟风。为此,王连洲风趣地说: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股票市值,不会因新基金面值小了而就跟着变化,而给回报2号基金的投资者以特殊的优惠,不会的。回报1号和2号的主要区别,仅体现在进场的单位门槛高低上。如果有投资者觉得一号净值过高,想要落袋为安,这种心理完全可以理解;但应当相信,凭着优良的业绩和卓越的基金品牌,走脱的投资者定会再回来。如果赎回一号再买二号,并非不可以,但不一定能捞到多大便宜。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