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花了3000块,在“尚美整形医院”做了双眼皮,结果越看越“凶”?
有个戚女士和我们讲,她说自己去年的时候,在江北一家叫做尚美整形的医院割了双眼皮,一共花了3000块钱,不过现在一年过去了,她觉得自己这眼睛是越看越不对,还经常被人家讲很凶。
做了个双眼皮,看起来竟然“很凶”?
戚女士&记者
戚女士:去年到这里来做眼睛,他收了我3000块,你收了我3000块,你应该把我这个眼睛做好,你看我这个眼睛做的是这样的,变形了。
记者:你觉得哪里变形了?
戚女士:这里太宽了,凹进去了。
戚女士讲,自从割了双眼皮,大家都讲她怎么这么凶,这回她还专门带了两个朋友过来和记者讲。
戚女士的朋友
她的眼睛肯定是很吓人的,看着很凶的。
戚女士的朋友
她的眼睛看着很吓人,以前眼睛是有神的,他们都有底片的,那现在人家一看就是凶的,你这个眼睛怎么这个样子,人家都会问。
戚女士一边讲,还一边拿出以前的照片给我们看。
戚女士
这就是原来拍的,还没做的时候,这是我原来眼睛,也挺好的。我花钱也是想变美,他说要我等半年,半年已经过去了,我说我这个眼睛割坏了,他让我等等。
医院说,双眼皮恢复需要时间
看到记者,马上关门
戚女士讲,当时这家医院和她讲,刚刚割好的双眼皮是需要一段恢复的时间的,叫她再等等,不过现在已经一年也要过去了,这眼睛还是很不自然,我们就和戚女士一起到了这家尚美整形,不过这里的工作人员一看我们来了,马上把门关牢了。
戚女士
承认了把我眼睛做坏了是吧,你这样躲也躲不了的,除非你每天不要开门,已经锁住了?已经给你时间了你这样对待我。
还算好,这时候戚女士发现旁边有扇小门开着,就带着我们走过去了。
尚美整形医院工作人员:不要拍,不要拍我脸好吗,
记者:我们了解一下情况,
尚美整形医院工作人员:我说了第一我们昨天去过医调委,她拒绝调解,
戚女士:那是调解吗,你没有得到我同意,
尚美整形医院工作人员:第二,我们可以去走鉴定,我们对鉴定出来的结果负责,第三可以走法律途径,我们已经讲得很清楚了。
记者:那你觉得她的眼睛怎么样?
尚美整形医院工作人员:我们有术前术后照,都有的。
这几句话讲好,这位工作人员就走掉了,戚女士就走到了大厅。
戚女士
把我这个眼睛是毁容的,不是拿来给你做试验的,人要讲道理,要讲个公道。
一看戚女士在大厅讲,刚才这位工作人员又出来了。
医院和戚女士协商结果不一
尚美整形医院工作人员:她去别的医院,说是和我们平级的某家医院,然后那边跟她说是三万多,所以她就叫我们来付这三万多。但是你觉得这个合理吗,
戚女士:因为我想到别的地方去修,他不肯出这个钱。
记者:你们是想给她修复的是吧?
戚女士:我不相信他的技术。
尚美整形医院工作人员:我跟她讲过如果你要去指定,而且是这种价格的机构,我肯定不能接受,但是你不相信我们的医生,没有问题, 我们自己去联系一家同行,去安排,因为我们有完整的病历,术前术后照,我们可以去做会诊。
这位工作人员讲,戚女士要修复他们是同意的,不过戚女士提出到她指定的医院去修复,修复费用是3万块他们就接受不了了,那讲起来,既然你们同意给戚女士修复,是不是自己也觉得这个双眼皮有问题呢?
记者:你们也愿意找同行给她进行修复,是不是你们也承认她这个眼睛有问题。
尚美整形医院工作人员:我们有完整的术前术后照,但是术后照和现在的形态是有变化的,这个变化是怎么造成的,我们这个手术治疗后有太多的客观原因与主观原因在,那怎么造成的我就不是很清楚了,你不要动我的手,你不要堵,你不要碰我手,我没有授权你拍,你不要碰我摄像头,你拍我干什么,报警报警。
戚女士:你去报没事的,说明你们有错,去报,没事的,你把人家眼睛做坏了是事实,做人要讲道理,你没有做坏事,你堵着干嘛。
讲了一半,这个整形医院的人开始轮流遮我们摄像机了,戚女士很生气。
戚女士:我是消费者,一个受害者,讨个公道有错吗?
尚美整形医院工作人员:你是不是受害者还不知道,
戚女士:我来消费你把我眼睛弄成这样我也是爱美。
尚美整形医院工作人员:第一您是否是受害者还是医闹,法律有标准,有鉴定中心,我不管那么多,也不吃你这一套。
最后,这家整形医院表示,现在他们也不想多讲了,如果戚女士愿意,他们可以再和她一起去一趟医疗调解委员会,不过戚女士不肯了。
记者:现在还有没有坐下来调解的可能性呢?
尚美整形医院工作人员:你觉得我们这里怎么调解?
记者:那我们再去一趟吧?
尚美整形医院工作人员:可以啊,看她愿不愿意谈。
戚女士:我昨天去过了,他没有给我达成要求,一定要我到这里来修复,我不同意。
戚女士讲,她已经和对方一起去过医疗调解委员会了,不过调解没结果,她也不想去了,接下去她还会想其他办法,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小编也想问问大家,你们觉得戚女士这个双眼皮割得怎么样啦?
记者:彭薇薇 张恩
编辑:发妹
一审:杨佳佳 二审:夏吉波
三审:徐 硕 四审:周海宇
版权声明
1、本文为 《来发讲啥西》栏目原创作品。
2、未经授权,不得转载。任何以“来源”、“综合”等形式变相转发、引用本公众号内容的,均视为侵权。
点“在看”,让更多人知道!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