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产业园区)、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青桐计划: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青桐”计划 鼓励大学生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的意见》(武政规[2013]14号)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江夏区实施“青桐”计划 鼓励大学生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2013]137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区“青桐”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青桐计划:
一青桐计划、申报对象
注册地在江夏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经区级及区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内的大学生创业的企业。大学生独自创办企业或参与创办企业(占70%以上股份),并且是该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管理者、主要技术骨干,大学生是指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含大专、本科、研究生)。
二、申报的项目:
(一)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1、申报条件
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③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良好,企业信用好且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未发生一般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对周边环境无重大影响,无环保污染的。
④企业成长性较好,2019年投入在10万以上(不含房租投入),且目前经营状况良好。
⑤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3人以上(含3人)。
2、申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江夏区“青桐”计划项目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②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企业2019年度财务报表;
④企业目前生产经营及就业人员情况,提供10万元的投入凭证及就业人员发放工资凭证(对公账户支付,提供复印件盖企业公章,审核原件);
⑤涉及环保、卫生等行业的企业,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⑥企业办公用房的租房合同及支付房租凭证或自用的房产证。
⑦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1、申报条件
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③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良好,企业信用好且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未发生一般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对周边环境无重大影响,无环保污染的。
④企业成长性较好,2019年设备投资在20万以上,且目前经营状况良好。
⑤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3人以上(含3人)。
2、申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江夏区“青桐”计划项目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②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企业2019年度财务报表;
④企业目前生产经营及就业人员情况,提供20万元的设备投资凭证及就业人员发放工资凭证(对公账户支付,提供复印件盖企业公章,审核原件);
⑤涉及环保、卫生等行业的企业,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⑥企业办公用房的租房合同及支付房租凭证或自用的房产证。
⑦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大学生自主创新项目
1、申报条件
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对大学生初创科技企业在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按时纳税的。
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③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良好,企业信用好且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未发生一般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对周边环境无重大影响,无环保污染的。
④企业成长性较好,按2017年、2018年、2019年纳税(税务入库数)总和的30%奖励给企业用于今后的研发,最高30万元封顶。
⑤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3人以上(含3人)。
2、申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江夏区“青桐”计划项目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②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企业2019年度财务报表;
④企业目前生产经营及就业人员情况,提供3年的纳税凭证及就业人员发放工资凭证(对公账户支付,提供复印件盖企业公章,审核原件);
⑤涉及环保、卫生等行业的企业,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⑥企业办公用房的租房合同及支付房租凭证或自用的房产证。
⑦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申报程序
(一)公开组织申报。通知挂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
(二)集中上报方式和时间。网上申报自2020年9月14
日至9月23日在武汉市江夏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纸质资料二份于9月30日前经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后上报区科经局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288办公室,企业未在网上申报和逾期报送纸质材料的的一律不受理。
(三)组织项目初审。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科经局、区财政局认真审核项目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并对提供的复印件查看原件,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第三方机构审核和实地考察。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凭证集中审核;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科经局、区财政局进行实地考察。
(五)网上公示。对通过审核和评审的项目经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挂网公示。
(六)审批。最后综合审核确定后,上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联系人:季东升 电话:81568157 15527756225
附件:江夏区“青铜”计划项目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来源: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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