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考驾照:上观新闻
好消息:临牌核发推行“4S店代办”、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等10项交管业务便民利民措施上海考驾照,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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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新闻通气会获悉,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于6月1日起再推出10项便民措施上海考驾照。包括驾驶考试、车辆登记检验5类业务“异地通办”,以及车辆抵押登记、临牌发放等5项服务“便捷快办”。同时,公布了相关细化实施方案。
上海公安机关表示,今后仍将不断推进各项公安“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切实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驾驶考试、车辆登记检验5类业务“异地通办”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
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上海不涉及省内异地申领问题,全市都可进行申领。
车辆变更转籍异地可办。包括上海在内,全国共计120个城市纳入此次改革试点范围,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在试点城市间转籍,所有权不发生变更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切实减轻群众特别是郊区车主检车负担。
车辆抵押登记、临牌发放等5项服务“便捷快办”抵押登记推行“两个简化”。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简环节,逐步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免去群众往返车管所和金融机构的奔波。
号牌号码便捷互换。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满足群众和单位需求。
临牌核发推行“4S店代办”。逐步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既方便群众购车登记后上路行驶,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企业获益、群众满意。
车购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减手续、提效率、降负担。
交管语音服务热线加快推广。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搭建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
10项便民服务措施相关政策解读问:此次交管“放管服”改革在便利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
答:近年来,为适应人员大流动、交通大发展的新形势,公安部门不断放宽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在户籍地以外地方生活、工作、学习的人员学车考证。
6月1日起,公安部门进一步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推行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市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C1、C2、C5),不再需要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进一步便利群众就近、自主考试领证。在内地生活、工作的港澳台居民也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一证通考”,在任一地市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
新政实施后,小型汽车驾驶证所有业务实现全国“一证通办”,申请人可持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既可以新申请考领驾驶证,也可以补领、换领、审验驾驶证,无需返回户籍地,无需提交其他凭证。
问: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会给大家带来什么便利?
答:目前,群众在报名申领驾驶证,参加部分科目考试后,由于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需要到外地去居住,后续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现在通常做法是,将原有考试成绩作废,在现居住地重新申请、重新考试;或者专程返回原考试地继续考试,多次往返奔波,十分不便。
针对这一问题,公安部门在推进考试成绩全国联网基础上,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C1、C2、C5)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到外地工作、学习、生活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
申请人可直接到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考试地,无需返回原考试地。考试地可变更一次。办理变更考试地后,申请人就可以直接在现居住地预约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已通过的考试科目继续有效。全部科目考试通过后,直接在现考试地领取驾驶证。
问:车辆异地转籍试点情况如何?
答:目前,车辆异地转籍需要车主在迁出地交验车辆、交回号牌、提取档案、申领临牌,再到迁入地提交档案、交验车辆、选号领牌,车主和车辆两头跑,往返周折多、周期长、成本高。
车辆异地转籍措施,是通过档案网上转递,对机动车迁出登记地的,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辆管理所提取纸质档案,档案信息通过网络转递给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减少了提取档案的等候时间,也减少了携带、保管、转交档案的种种不便。同时,机动车档案由纸质形式改为电子化形式,更有利于严格规范管理,降低伪造、篡改以及遗失的风险。
此外,在实现电子档案网上转递的基础上,简化迁出、迁入车辆登记程序。对机动车迁入异地登记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不再需要回到迁出地车辆管理所验车,变“迁出、迁入地两次验车”为“迁入地一次验车”,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该项措施将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目前全国已纳入试点的有120个城市,申请转籍业务的机动车迁出地和迁入地均为试点城市的,且机动车所有权未发生变更的,适用该措施。
问:便利摩托车检验方面有哪些新的便利举措?
答: 此次改革,公安部门进一步扩大机动车全国“通检”范围,推行摩托车跨省异地检验,同时推行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检验。
与小汽车6年免检一样,对新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车主仅需在第2年、第4年、第5年分别按期领取一次检验标志,免予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对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1次。申请人可以在摩托车使用地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方便群众就近检验。
问:针对车辆抵押登记有哪些新的便利政策?
答: 目前,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双方身份证明原件、抵押合同等材料,群众和企业反映提交资料多,特别是每笔业务均提交银行等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原件,多有不便。
新政实施后,当事人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在当地车辆管理所办理备案后,提交的身份证明可以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抵押合同上的公章不仅可以使用实物印章,也可以使用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印章。
此外,还将积极推行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登记服务站,群众可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机动车抵押业务,不需要再到车管所办理业务,免于往返奔波。
问:在机动车号牌号码使用管理上,有哪些新的便民举措?
答: 主要是同一车主不同车辆号牌互换使用。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个人或者单位)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一年内同一车辆可以变更一次号牌号码。
需要提醒的是,使用原号牌号码需要将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安全技术检验和交强险均处于有效期内。此外,鉴于本市特有的机动车额度政策,额度性质不相同的车辆互换号牌时存在一定限制,具体号牌互换范围可咨询公安交通车辆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