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向大学生放消费贷相关解释

不得大学生放消费贷相关解释

导读: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

不得向大学生放消费贷相关解释

一是加强放贷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同时,组织各地部署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改工作。

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要加强获客筛选,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

为满足大学生合理消费信贷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开发针对性、差异化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遵循小额、短期、风险可控的原则,严格限制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和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总业务规模,加强产品营销管理,严格大学生资质审核,提高资产质量。

二是加大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

从提高大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全面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建立日常监测机制等方面要求各高校切实担负起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

三是做好舆情疏解引导工作。

指导各地做好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政策网上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对于利用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恶意炒作、造谣生事的行为,主动发声、澄清真相,共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是加大违法犯罪问题查处力度。

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加大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中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针对大学生群体以套路贷、高利贷等方式实施的犯罪活动,加大对非法拘禁、绑架、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

《通知》明确,对于已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一是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制定整改计划,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严禁违规新增业务。二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排查,限期整改违规业务,严格落实风险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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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4日 18:28:38  所属分类:生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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