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学校咋收费,疫情期间学校咋收费好不好?

近期疫情期间学校收费的事情传的很广,小编今天就疫情期间学校咋收费问题展开讨论,欢迎分享。

  6月29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了《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了控期间疫情期间学校咋收费的问题。下面就由小编为您介绍。

  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疫情防控期间,各学校应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合理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标准按月平均计算,按学年收取的以10个月为平均基数,按学期收取的以5个月为平均基数。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的住宿费,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算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上 (含15天)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退还。

  此外,还要加大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用好提取的学生资助资金,通过减免学费或给予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保障其正常的学习生活。

  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违规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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