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不力 商丘虞城县八名干部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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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信商丘”微信公众号消息,经商丘市委批准,商丘市纪委监委对虞城县疫情防控工作绩效不佳问题进行了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人员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了处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虞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办公室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福雷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协调配合不力,未履行管理监督职责,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禹城县副县长;

禹城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刘红丽,未能指导分包固墅镇疫情防控工作,督导镇村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党内给予警告处分;

虞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徐志强未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给全市疫情防控带来被动,党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免去虞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职务;

虞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朱德新负责全县核酸检测工作,疫情防控职责不到位,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禹城县人民医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传奎对疫情防控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他未按要求将尹的居家隔离信息告知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给全市疫情防控带来了被动性,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府免职;

马帅和虞城县古蜀镇党委书记未履行当地疫情防控责任,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严格,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除其古蜀镇党委书记职务;

虞城县古蜀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督促落实上级要求,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古蜀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职务;

虞城县古墅镇副镇长焦建明工作不负责任,未按规定上报重点人员信息,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防疫不力 商丘虞城县8名干部被处分 副县长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