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毕业生引进管理办法 明确用人单位条件 引进毕业生

导读:据北京人社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消息,近日,北京发布《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明确我市将成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单位和用人单位组成的小组.

近日,北京发布出台研究生管理办法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新闻详情如下:

据“北京人社”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消息,近日,北京发布《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明确全市将建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单位、用人单位组成的三级管理体系,对毕业生实行精准引进、分级管理。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全国高校毕业生,以及北京市内高校和北京市外“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均可由用人单位申请引进。

北京出台毕业生引进管理办法 明确用人单位条件 引进毕业生

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最高学历期间与任何单位无劳动(聘用、聘用)关系、按时取得学位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均在引进范围内。同时,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的毕业生也参照执行。

《办法》做出了这些规定:

引进毕业生确保城市发展需要

《办法》明确表示,引进毕业生将重点支持我市发展战略、重大规划实施和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城市运营等公共服务的基本需求;支持郊区、硬产业和基层发展;同时参考当年的需求和往年引进毕业生的培养保留情况。各区聚焦区域功能定位,综合考虑用人单位发展前景、财税贡献、吸纳就业、培养留用毕业生等配置指标。

同时明确,对于在校创业或休学期间的毕业生,如果毕业生本人是创业企业创始人或主要创始人,且创业时所持股份比例不低于10%,创业企业为重点行业,且创新创业成果突出或就业效果显著的,也可申请引进。

明确用人单位和引进毕业生的条件

引进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二是状况良好,依法纳税;三是有权管理人事档案或委托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档案和办理结算手续;四是主管部门规定的当地(系统)用人单位准入条件。

对于毕业生来说,他们的专业要符合用人单位主业的发展需求,与岗位的匹配度要高。原则上,在引进时,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硕士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生不超过35周岁。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硕士、博士毕业生;二是北京市内高校和北京市外“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三是文化产业中的编剧、导演、演员、舞台技术等岗位,可引进教育部批准的艺术院校本科毕业生,可自主开设本科课程;四是体育行业的运动员、教练员、赛事运营等岗位可引进国家级专业体育院校本科毕业生;五是郊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可引进省属师范院校或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六是郊区医疗卫生系统的医、药、护、技岗位可向省属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引进,全市医疗卫生系统的医、药、技岗位可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