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即墨同济刘勇军简介简介刘勇军简历简介

近日,记者在12309中国检察院网上发现一份起诉书。起诉书显示,1967年出生的官员刘某某因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被提起公诉。记者通过了.

近日,青岛即墨同济刘勇军简介的消息传出,引发网友热议。新闻详情如下:

青岛即墨同济刘勇军简介简介刘勇军简历简介

近日,记者在12309中国检察院网上发现一份起诉书。起诉书显示,1967年出生的官员刘某某因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被提起公诉。通过对比简历,记者发现刘某某是即墨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即墨国际商贸城管委会主任刘勇军。

刘勇军,1967年6月出生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在职大学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9月入党。曾任即墨市刘家庄镇镇长,段伯兰镇党委书记,即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2017年10月至今任即墨国际商贸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2019年1月任即墨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20年7月25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即墨国际商贸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刘勇军被青岛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1月7日,刘勇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根据起诉书,刘勇军涉嫌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

一.腐败

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各级管理委员会下属的一家国有企业销售一家店铺,降低了该店铺的销售价格,致使其情妇李以低于市场价格323.3971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店铺,并非法占有上述差价。

第二,收受贿赂

2010年至2020年,刘勇军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多家单位和个人承揽工程、分配资金、转移就业岗位等。并索取或非法收受多单位和个人的现金、车辆、购物卡等财物共计2280.236397万元。具体事实如下:

1.2016年上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刘勇军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某的请求,帮助该公司在某服装城进行招商引资、银行贷款、土地招标、政府回购等工作。2017年8月至2020年6月,他先后5次收受田某某现金共计1100万元。其中,400万元转给其情妇李,20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2.2016年下半年至2018年下半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承诺为蒋某某承接工程项目,先后4次收受蒋某某现金300万元,全部转给其情妇李。

3.2010年至2015年,刘勇军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某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卢默佳的请求,为该公司承接某公交场站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某小学建设项目提供协助。

2013年,刘勇军与妻子马某某(另行起诉)委托陆某甲为其家庭建造别墅。2014年9月,马某某向陆某甲支付240万元。2014年10月,卢某甲感谢刘某某帮助承包工程,返还马某某120万元。马某某知道刘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陆某甲承揽工程,但仍收到款项并告知刘勇军,刘勇军未提出异议。

2019年10月,卢某甲感谢刘勇军对承包工程的帮助,通过儿子卢某乙给予马某某购车款124.759999万元。马某某知道刘勇军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卢某甲承揽工程,但还是接受了购买宝马越野车的款项,并向刘勇军说明了此事。刘勇军没有反对。此后,该车一直被刘勇军家庭用于日常生活。tota

4.2014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刘勇军利用职务便利,协助某投资公司承揽某项目、推进项目、委托管理服务等事宜。2016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刘勇军多次向某投资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周默佳索要现金52万元、美元3万元(折合人民币20782.11万元)、油卡22万元、购物卡12.9万元。周默佳被要求支付购买家纺床上用品和玉石的费用。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徐需为其情妇李的家庭支付差旅费104252元。以上合计1844811.38万元。

5.2016年上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利用职务便利,于2017年春节至2020年春节期间,接受某集团项目负责人郭的请求,协助公司推进工程进度及工程款支付。5月,收受郭现金30万元,转给其情妇李;以购买家具为由,向郭索要现金74万元,用于为李购买车辆、装修房屋;要求郭支付购买红木家具款42.5万元,购买户外用品款10.5035万元。上述总金额为1570035元。

6.2012年,刘勇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某集团分公司负责人王某某的请求,为支付某路基工程款项、承包某公路养护及小修工程提供协助。2012年6月,他向王某某要了一辆奔驰(购车及税费合计998517元),被情妇李使用。

7.2016年至2019年,刘永军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某工程技术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张某甲的请托,为该公司承揽管委下属企业某公司招标代理业务等事项提供帮助,于2016年上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先后四次收受张某甲给予的现金共计80万元,均转送给其情妇李某。

8.2016年上半年,刘永军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王某乙的请托,为该公司承揽管委下属企业某公司某业务提供帮助,于2016年上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先后四次收受王某乙给予的现金共计4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9.2012年上半年,刘永军利用职务便利,将其司机林某某安排到某平安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任党支部副书记;2012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刘永军利用职务便利,为林某某妻子经营的茶叶店销售茶叶提供帮助,于2018年7月,向林某某索要别克商务车一辆(购车及税费等合计36.14005万元),由其个人使用。

10.2016年上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刘永军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某装饰工程公司总经理吴某某的请托,为该公司承揽多个工程提供帮助,于2019年中秋节前,向吴某某索要购物卡共计20万元,用于其个人处理关系及人情往来。

11.2017年,刘永军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某商贸公司经理张某乙的请托,为该公司拨付商铺回购款等事项提供帮助,于2017年上半年和2018年春节前,两次收受张某乙给予的现金共计12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12.2016年上半年,刘永军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某建筑设计公司总经理王某丙的请托,为该公司拨付某项目建筑设计费提供帮助,于2016年至2018年春节、中秋节期间,六次收受王某丙给予的购物卡共计6万元,用于个人及家庭消费。

三、滥用职权

2015年,在某小学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刘永军主持街道全面工作,主抓某小学建设项目,明知施工单位某建筑工程公司虚增了地下车库工程基坑超深开挖工程量,仍滥用职权,授意某街道办事处驻某路小学项目施工现场代表在虚增工程量的《工程签证单》上签字,致使某街道办事处多支付工程款258.529446万元。

刘永军到案后,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1044.244637万元的犯罪事实。

本案涉案款项均已退赃。

检察院:可从宽处理

检察院认为,刘永军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七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系坦白,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被告人刘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