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个人简介呼兰防疫志愿者一审被判刑

导读:2021年7月15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犯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公诉.

近日,陈的个人资料的消息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新闻详情如下:

2021年7月15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被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犯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陈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56,508元。

陈个人简介呼兰防疫志愿者一审被判刑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1月21日,哈尔滨市呼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2号公告,要求对辖区居民小区实行封闭管理。2月3日12时许,呼兰区街道家园社区居民被告人陈即将离开社区时,疫情防控志愿者张劝阻陈从随身携带的塑料袋中拿出尖刀,将张刺死在地,随后继续用多把刀在张的胸、腹、上肢等部位捅刺,造成张当场死亡,大量失血。案发当天,陈在家中被警方抓获。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和辩论,被告人陈作了最后陈述。休庭后,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报审判委员会讨论,然后当庭宣判。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陈拒不服从疫情防控措施,拒不听从防疫人员的劝阻,持刀杀害疫情防控志愿者。罪行和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依法赔偿。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