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于志刚主管中国政法大学于志刚

导读:于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经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辽宁检察机关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的管辖范围内审查起诉。最近,辽宁省.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关于于志刚原因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新闻详情如下:

中国政法大学于志刚主管中国政法大学于志刚

于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经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辽宁检察机关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的管辖范围内审查起诉。

日前,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志刚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于志刚1973年5月出生于河南洛阳。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2018年3月起任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

今年1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于志刚被查。6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宣布于志刚被“双开”。

经查,于志刚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律和法律底线,违反师德师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请和游览;

组织观念淡薄,个人事项不如实上报;

公权私用,从事权钱交易;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

通报称,于志刚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罪。他的违纪违法行为都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当严肃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开除于志刚党籍;国家监察委员会将给予开除公职的处罚;收取其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