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质疑成立童珍终身基金会的难度 与概念混淆

导读:6月30日,林盛斌在个人微博上发布了自己再婚的消息,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曾经被网友称为林先生的好爸爸好丈夫,人瞬间崩溃。2017年保险.

近日,律师质疑童珍终身基金会成立难度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新闻详情如下:

律师质疑成立童珍终身基金会的难度 与概念混淆

6月30日,林盛斌在个人微博上发布了自己再婚的消息,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曾经被网友称为“林先生”的好爸爸好老公瞬间崩溃。

2017年保姆纵火案发生后,林盛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将建立“童珍终身”公益基金会,并决定将收到的赔偿金全部用于“童珍终身”基金,以提高我国高层住宅的防火减灾水平。

“童珍终身”基金真的成立了吗?民事赔偿有没有捐给基金?7月9日,据《北青-北京》头条报道,林盛斌律师回应基金会成立:林盛斌未表示将向基金会捐赠个人赔偿金。据他的律师称,在该案件的民事部分结案后,林盛斌就基金会的成立向他咨询了几次,但“客观上很困难,未能实现他的愿望”。

7月9日,长期关注公益圈乱象的周筱云律师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林盛斌怀疑自己混淆了基金和基金会的概念,这件事的背后是一个涉及公共利益的严重法律问题。

律师:基金和基金会针对不同的法律概念设立专项基金并不难

2017年7月12日,林盛斌发表了一篇题为《“蓝色钱江622火灾案“遇难者家属法院筹建“潼臻一生”公益基金会》的文章。文章称,他将与朋友一起成立“童珍易生”公益基金,提高我国高层住宅建筑的防火减灾水平,倡导物业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各界充分重视消防安全,推动家政服务业完善保姆选聘和管理机制。

题目是“童珍一生”基金会

这篇文章就是“终身”基金

周筱云指出,在林盛斌的公开出版物中,标题是“公益基金会”,而主要内容是“公益基金”。其实,公益金和公益金是两个法律概念。公益基金会是独立法人,公益基金即专项基金是以公益基金会名义挂靠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账号和独立法人资格。

周筱云表示不理解所谓的“客观困难”。周筱云说,从目前的信息来看,林盛斌既没有建立公益基金会,也没有设立专门的公益基金。设立基金会,确实有比较高的准入条件,需要行政审批。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家公募基金会原始资金不低于800万元,地方公募基金会不低于400万元,非公募基金会不低于200万元。设立一个特别基金要容易得多。不需要行政审批,资金没有准入门槛。专项基金是一种项目制,只有得到附属基金会的同意,才可以少量启动,甚至一美元。为什么林盛斌没有选择后者?

如果林盛斌不想捐款,他能反悔吗?

律师:公益捐赠不能反悔,否则会严重消耗社会信任

林盛斌曾表示,他在收到赔偿后不会花一分钱,并将把收到的所有赔偿用于“童珍终身”基金。

根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4月的报告,经法院调解,林盛斌及其妻子朱小珍的父母与物业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已全面履行协议。公众不知道林盛斌得到了多少赔偿。然后,在林盛斌得到赔偿后,他不想捐款了。他能食言吗?

周筱云说:“根据法律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公益捐赠协议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赠与人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要求赠与人履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换句话说,林盛斌不能忏悔。”

周筱云指出,2017年7月,林盛斌在接受采访时多次强调,所有赔偿都要用于公益金,但与此同时,他在宣布设立公益金的文章中表示,“公益金的设立与火灾善后无关”,即获得的赔偿与公益金无关,这是极端失信的表现。这只会导致社会信任的枯竭,让公益变得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