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付款的额度,比如按合同价的10%左右计;
2、预付款的支付时间与方式,比如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预付款的50%,在承包人主要人员及主要机械到位后30日内再支付50%,支付预付款时承包人需提供预付款保函。
3、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比如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至25%到75%之间按工程进度款比例扣回。
这三个方面一般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主要由招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但不要对投标人过于苛求。
工程预付款不能超30%是哪里规定的?急!!!!
工程预付款不能超30%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
按照这个计价执行的工程,主要是为了规范风险和便于财务审计,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对重大工程项目,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写颁发的文件。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参考资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百度百科
GB 50500-201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工程预付款不能超3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里有规定。
2018年规定工程预付款的比例不得高于合同价款(不含其他项目费)的30%,一般为合同价款(不含其他项目费)的10%,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应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而且预付款不得用于与本合同工程无关的事项,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
参考资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工程,主要是为了规范风险和便于财务审计,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对重大工程项目,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
建筑法规里面工程预付款怎么规定的
建筑法规里面关于工程预付款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四)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回答
一、建筑法规规定了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的相关规定:1、预付款的支付:1)、工程预付款的比例不得高于合同价款(不含其他项目费)的30%,一般为合同价款(不含其他项目费)的10%,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应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预付款不得用于与本合同工程无关的事项,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2)、建设单位应该在收到承包人预付款支付申请7天内进行核实并签发预付款支付证书,建设单位应在签发预付款支付证书后7天内支付预付款,一般规定在工程开工前7天内支付。
如何约定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预付款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预付款是指在工程开工前,发包方按当年预计完成工程量造价总额的一定比例预先支付承包方的工程材料款,其主要用于购买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支付工程预付款,对发包方来说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但如果发包方完全不支付该款而要求承包方垫资,这一般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垫资相当于将风险转移给了承包方,承包方一般是不会同意的。对你的问题我认为你在合同中约定工程预付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建筑工程的预付款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建筑(包括水、电、暖、卫等)工程工作量的30%,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比例。安装工程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的1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2、工程预付款的扣回时间和方式工程预付款应在工程开工后完成工程量达一定比例时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回或折抵进度款。折回或折抵的方式与比例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约定:“在完成年工程量总造价××%(以发包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报告为准)后的每月里,按每月工程进度款的××%扣回。在完成年工程量的××%扣完。”3、发包方可以采取的降低风险措施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一般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为了能让工程预付款全部用于工程中而不被挪作它用,防止承包方收到工程预付款后不能按时进场施工,发包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方对工程预付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法。比如,规定特定的查帐方式或要求承包方提供购买材料的合同和发票等。另外如果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数额较大,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承包方接受工程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方提供银行保函。
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三)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四)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提问
有没有法规规定建筑工程钢材涨价施工方可以要求发包方预付价差款?
回答
这个没有啊,法规怎么会规定得这么细,钢材涨价不会涉及的。这个太细的。
这个只能按照你们当时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