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形象论(品牌形象论案例)

【摘要】品牌形象论:“品牌”一词,是近几年在各行业出现的高频词。企业实行品牌战略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企业或行业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最终就是品牌的竞争。 “品牌形象”的塑造,是建立品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品牌视觉形象”是“品牌形象”视觉传达的集中体现,是传递品牌信息最重要的、最直接的手段,只有研究并充分运用“品牌战略”中的“品牌视觉形象”,才能拓宽市场。优秀的品牌视觉形象设计、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就能确定品牌在市场中的地位,体现设计的商业价值。 在产品服务趋于同质化的今天,品牌视觉形象的设计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优秀的品牌视觉形象设计一定程度能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给企业创造高附加值。 研究“”这个课题的实质,简言之,就是研究“如何让品牌视觉形象在品牌战略中发挥作用”。要使品牌视觉形象设计在现代商战中起到真正作用,就必须遵循设计方法的基本流程,使这个基本流程对实践起到指导作用,就是本人的研究目的。本论文紧密结合本人的毕业创作,主要采取的研究方法有:访谈法、调查法、统计法、跨学科研究法、个案研究法。

品牌形象论(品牌形象论案例)

求usp对比Proposition理论

一) USP理论 USP理论是罗塞尔�6�1瑞夫斯(Rosser Reeves,1910-1984)在从事广告工作20多年后提出的一个品牌产品的推广理论。1961年在他出版的《实效的广告》(The Reality of Advertising)书中,系统地阐述了USP(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理论。他在书中对USP做了如下阐述:

1. 每一个广告必须向顾客提出一个主张(proposition)。他指出,不只是一些文字表达,不是对产品的吹嘘,不是橱窗广告,而是一个实在的利益点。要告诉广告的读者(当时主要是报纸广告):购买这个产品,你将得到特定的好处。

2.这个主张必须是竞争对手不能或没有提出的。它必须独一无二,是品牌的专有特点或是在特定的广告领域中没有提出过的说辞。  3.这个独特的主张必须能够打动(move)成千上万的读者,也就是说,能够把顾客吸引到你的产品上来。

所以,USP的理论核心思想非常清楚,在品牌产品推广时,必须有一个独特的销售主张,这个主张要有广泛的吸引力,并确切告诉顾客:买下它对你有什么好处(暗示不卖它就有害处)。正是这个思想,瑞夫斯被认为是强卖(hard sell)观点代表。

尽管USP理论在今天仍然有市场。但是就在USP理论发表不久,由于美国大众从关注产品利益点,正在转向个性形象表达和偏向流行文化,再加上电视广告的迅猛发展,形象建设有了有效的手段。在1965年,因为公司广告业务下降,瑞夫斯退休离开了广告界。同时也标志着品牌创建的思想发生了改变,新的广告和品牌理论也同时产生。

(二)品牌形象理论 

与罗塞尔�6�1瑞夫斯同时代的另一位广告人――被称谓20世纪最伟大的广告人――大卫�6�1奥格卫(David Ogilvy,1911-1999)根据自己广告和品牌创建实践,提出了与USP完全不同的理论,这个理论就是形象论。人们对罗塞�6�1瑞夫斯理论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上,认为罗塞�6�1瑞夫斯的USP理论是在强卖,调查显示绝大部分的消费者并不喜欢他的广告,他的许多广告被认为没有顾及人们的感情,而许多消费者购买是在潜意识下完成的;另一点是否定形象,认为实在的利益才是顾客需要的。就在USP理论发表后第二年,大卫�6�1奥格威出版了《一个广告人的自白》(Confessions of an Advertising Man,1962)。

他认为广告对产品的销售作用巨大。他打比喻说:一个产品可能需要上百个科学家经过两年的努力才能开发成功,而我用只要30天为这个产品创造一个个性,并制定一个广告计划。如果我的工作做的足够好的话,对产品的成功来说,我的贡献不亚于百位科学家的贡献。可见,他认为,为品牌产品建立一个个性和发起一个成功广告运动,非常重要。他认为,(企业)现在必须决定品牌要一个怎样的形象(image),形象就是个性,一个产品就像一个人,要有自己的个性,是这个形象决定了在市场的地位:是成功还是失败。 

在关于如何建立形象问题上。他认为,广告不是娱乐,而是要提供信息,促使顾客购买的不是广告的形式,而是广告的内容。这个广告内容是什么呢?按照形象理论看法,这个内容就是包含着创意(creative)的个性形象。

所以,形象论认为,一个好的广告应该不让人们认为这是一个广告,不应该强卖,而是应该让顾客在无意识下去购买你的产品。这个思想与USP的观点完全不同。

(三)品牌定位理论

鉴于品牌形象理论事实上没有替如何构造品牌的个性形象以指导,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品牌形象论受到很多的批评。一些专家认为,品牌形象论要为许多虚假和夸大的形象宣传承担责任。到1972年两位年轻的广告人,拉�6�1里斯 和杰克�6�1特劳特(Al Ries &Jack Trout)提出新的理论――定位理论(positioning)。定位理论被认为是在这个传播过度的社会中解决传播问题的首先思路,也是现代营销中最重要的概念。

定位的基本思想是:要在预期客户的头脑里给产品定位,但是他们认为定位本质上不改变产品,产品的价格和包装事实上都丝毫未变,定位只是在顾客脑子里占一个有价值的地位,独树一帜。为了在客户的脑子里独树一帜,首先需要分析消费者的大脑。定位的基本假设前提是:这个社会的传播已经过度,一般的说辞已经无法进入大脑,而改变人们想法的做法更是通往广告灾难之路;人们的大脑非常简单,只会记住简单信息。这样就产生一个问题:如何进军大脑,实现占位?

里斯和特劳特提出的基本方法是发现或创建心理位置,强调第一和类的独特性。如果没有第一的位置,可以通过与第一挂钩的方式,如比附定位。这样在人们记住第一的同时,还知道第二等。还有一个方法是给第一的品牌重新定位,让它让出位置,并使自己进入这个位置。例如泰诺给阿司匹林的重新定位。

(四)简要评述

  三大基于广告和沟通的品牌创建理论,基本假定――品牌或产品已经既定。在这个基础上,如何为这个产品的销售和品牌树立寻找办法。他们的开出的处方分别是:一个独特的、创造性或者第一的东西。这个东西在,USP理论中是一个产品性利益,在形象论中是一个独特的个性形象,在定位论中是一个有价值的心理位置。进入九十年代,这些理论被发现对于创建一个品牌是远远不够的。于是,一些新的品牌创建理论纷纷诞生,品牌创建理论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

由产品――到品牌形象――再到顾客脑子位置,一个越来越接近顾客的过程,从吸引顾客,到顾客认同,再到成为顾客的一部分。这样一个理论演进的过程。

4、 基于营销的品牌理论概念体系这是

(一) 基于顾客价值创造的品牌创建理论

基于顾客价值创造的品牌创建理论由美国学者凯文�6�1莱恩�6�1凯勒(kevin lane Keller,1993)提出。凯勒认为,品牌的价值基于顾客的认知,以及由这个认知而产生的对企业的品牌营销所做出的相对于无品牌产品而言的差异性反应,如果这个差异性反应是正面和积极的,则这个品牌就有正的价值,反之,如果顾客做出的是消极的反应,则这个品牌就有负的品牌价值。

品牌创建就是要创建基于顾客的品牌的正面价值。凯勒指出,这里的顾客不仅包括个人消费者,而且也包括机构购买者。因此,这个概念不仅适用于最终消费品的品牌创建,也适用于产业用品的品牌创建。在这个基础上,作者提出了一个品牌创建理论模型。

这个模型认为,企业创建品牌是通过一系列的创建工具实现的。凯勒把这些工具分为三大组,分别是品牌构成的要素、配套的营销策略组合,以及影响顾客对品牌(产品)联想的各种辅助性工具。首先是选择品牌要素,其中包括品牌名称品牌名、标志、符号象征、包装、口号和特征等,通过有意识地选择,以达到如下目的:富有意义,易于记忆,可延伸,有适应力和可保护性。其次是营销组合策略的开发,他采取了传统的4P’S的表达方式,认为,产品策略体现产品的功能性和象征性利益;价格是产品价值的体现,创造感知价值,渠道策略是对“推”和“拉”策略的整和应用,然后通过整合传播策略,传播和显示品牌价值。第三组工具是品牌创建的相对次要的一些变量,包括品牌产品的原产国、公司、分销渠道、赞助品牌等,目的是建立品牌更丰富的联想,帮助品牌提升知名度、美誉度,使品牌更有意义。

通过上述三个工具应用和品牌意义、联想的建立,实现两大直接目的:在顾客心目中建立起知名度和品牌联想。其中知名度他有把它分为:品牌认知的深度和宽度,其中认知的深度是指品牌的识别性(提示下辨认的速度和正确度)和记忆性(无提示下能够回忆和表达的程度);而品牌认知的宽度是指顾客实际购买和消费的情况,经常购买、偶尔购买等。品牌联想是在凯勒的理论中,分为三个方面,一个是品牌联想的强度(相关性和内在一致性),一个是喜欢程度(满意和兑现承诺情况),还有一个是独特性(包括是否有竞争力、是否有独特性,也就是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