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怎么退税:
进项税额:
144.5+25.5×(1-20%)+5.1+(10+18)×7%
=171.96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500×(17%-15%)=10万元
内销货物销项税额:
300×17%=51万元
应纳税额:
51-(171.96-10)=-110.96万元
免抵退税额:
500×15%=75万元
因为110.96<75
所以,第一季度应退税额为:75万元。
第一季度留抵税额:110.96-75=35.96万元
分录(单位万元):
1、借:银行存款
351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1
2、借:原材料
8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44.5
贷:银行存款
994.5
3、借:制造费用
120
在建工程
35.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4
贷:银行存款
175.5
4、借:原材料
39.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8
贷:银行存款
45.1
5、借:销售费用
16.7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26
贷:银行存款
18
6、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7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75
7、借:主营业务成本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
第二季度:
内销货物销项税额:
140.4÷1.17×0.17=20.4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600×(17%-15%)=12万元
内销货物单价:140.4÷600=0.234万元
用于基建的货物应转出进项税额:
0.234×200×0.17=7.956万元
应纳税额:
20.4+7.956-(0-12)-35.96=4.396
应退税额:0
免抵退税额:
600×15%=90万元
免抵税额:
90-0=90
分录:
1、借:银行存款
140.4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
2、借:在建工程
54.756
贷:主营业务收入
46.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7.956
3、借:主营业务成本
1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2
4、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税额)9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90
应该怎么办理出口退税???
1、企业进行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按规定填写,加盖公章报送税务机关。
3、税务机关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4、企业进行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法律依据】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第十条,出口商报送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资料及纸质凭证齐全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在规定申报期限结束前,税务机关不得以无相关电子信息或电子信息核对不符等原因,拒不受理出口商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怎么进行退税?
点击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按提示输入登入账号。
【拓展资料】
一、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等。
四、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等。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原则有“属地主义原则”和“属人主义原则”之分。按照属地主义原则只对来源于本国的收入征税,而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公民还是居民;按照属人主义原则只对本国的公民或居民征税,而不论其收入来源于国内还是国外。
五、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个人所得额,但如何确定应税所得,西方经济学界有两种对立的理论:一种是“所得来源说”即认为只有从一个可以获得固定收入的永久性“来源”中取得的收入,才应被视为应税所得;另一种是“净增值说”即认为应税所得应包括所有的净收益和由第三者提供劳务以货币价值实现的福利,所有的赠与、遗产、中奖收入、投资收入和年金等各种周期性收益,但要从中扣除所有已支付的利息和资本损失,国际上通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有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三种模式。
点击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按提示输入登入账号。【拓展资料】一、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三、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等。四、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等。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原则有“属地主义原则”和“属人主义原则”之分。按照属地主义原则只对来源于本国的收入征税,而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公民还是居民;按照属人主义原则只对本国的公民或居民征税,而不论其收入来源于国内还是国外。五、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个人所得额,但如何确定应税所得,西方经济学界有两种对立的理论:一种是“所得来源说”即认为只有从一个可以获得固定收入的永久性“来源”中取得的收入,才应被视为应税所得;另一种是“净增值说”即认为应税所得应包括所有的净收益和由第三者提供劳务以货币价值实现的福利,所有的赠与、遗产、中奖收入、投资收入和年金等各种周期性收益,但要从中扣除所有已支付的利息和资本损失,国际上通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有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三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