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日起,我国将实行阶梯电价湖北阶梯电价标准。
“阶梯电价”引全名为“阶梯式累进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第一阶梯为基数电电力设施量,此阶梯内电量较少,每千瓦时电价也较低;第二阶梯电量较高,电价也较高一些;第三阶梯电量更多,电价也更高。随着户均消费电量的增长,每千瓦时电价逐级递增。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阶梯电价要确保80%的居民用电不涨价,也就是要求第一档“基本用电需求”的覆盖面要达到八成以上,第二档“正常合理用电”和第三档“较高生活质量用电”的价格将依次提高。目前,陕西、山东、山西、湖北、天津、江苏等地已发布听证方案。其中陕西的首档电量最低,为每月120度;江苏首档电量最高,为每月204度。
今天手机报有消息说延期了,具体什么时候执行还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