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于2009年10月13日首次发售私人银行卡黑卡是什么。该卡与建行财富 卡均属借记卡,兼具银行交易功能和客户身份识别功能,具有十大突出亮点。
私人银行卡仅向在建设银行AUM(日均金融资产)1000万元以上的私人银行签约客户发行。
特色
1.客户尊贵身份的象征。“两卡”是建设银行个人高端客户的身份标识,代表了建行对财富管理客户及私人银行客户个人成就的尊敬。
2.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建设银行为“两卡”客户提供专业财富管理服务、传统个人银行业务、公司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一揽子金融服务解决方案。私人银行卡客户更可以享受建设银行整合第三方金融服务资源提供的另类投资、法律、税务、保险专家支持、信托服务等专业私人银行服务及解决方案。
3.三项差别化传统银行服务。“两卡”客户可以在财富中心和私人银行办理高端客户定期储蓄存款(大额存单)、高端客户个性化贷款服务,全国建行网点的优先服务。未来,还可获得委托贷款、个人支票等服务。
4.31项费用减免。建设银行为“两卡”客户提供31项服务费用和费率的优惠,其中私人银行卡客户可享受全部服务费和手续费用的免收。
5.13项健康关爱服务。“两卡”客户凭卡内权益积分可享受专家热线咨询、著名专家预约(含挂号费)、专家预约(含挂号费)、专员陪医、专车接送、贵宾休息室、个性化健康体检设计、贵宾体检套餐、基础体检套餐、健康评估、口腔全套护理服务、代购代寄药品服务;私人银行卡客户在此基础上更可以享受家庭私人医生服务,为私人银行客户提供健康规划报告、24小时健康咨询、健康顾问、上门随访等服务。此外,“两卡”客户还可享受国际医疗救援和国际旅行援助服务。
6.全国32个机场嘉宾服务,4个机场贵宾服务。全国32个机场嘉宾服务,为“两卡”客户提供包括登机指引、协办登机牌和行李托运、快速安检通道、嘉宾休息室等方面的机场服务。私人银行卡客户还可以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地享受到含专用停车场、贵宾厅使用、专人代办登机手续、专用安检通道和远机位摆渡等在内的机场贵宾服务。
7.4+2团队服务。即每位高端客户都能获得1名财富中心客户经理、1名财富中心财富顾问、1名财富中心客户经理助理、1支集合其他领域专家组成的团队,外加1名公司业务客户经理、1名网点客户经理,形成的专业团队服务。
8.百余家财富中心和4家私人银行提供全面服务。财富中心和私人银行是“两卡”客户的专属服务渠道,建设银行已建成108家财富中心及4家私人银行,覆盖了全国各大中城市。
9.7×24小时贵宾专线服务。4008895533贵宾专线为“两卡”客户配备了高素质的高端客户坐席代表,“两卡”客户只需拨通电话,即可享受全程人工服务。
10.动态权益管理。当“两卡”客户等级发生变化时,您将享受等级调整后的对应价格优惠及服务。
我被网络诈骗了8万元,已经报警,老是没消息?我该怎么办
报案是打击诈骗活动的最重要的渠道,报案到当地派出所就可以了,他们会移交给对口部门。由于网络诈骗的隐秘性、复杂性,给警察侦破此类案件带来很大的难度,没有、也不会有时间限定,也没有可以参考的时间长度。
一、网络诈骗的特点:
1.网络诈骗犯罪呈空间虚拟化、行为隐蔽化
网络诈骗并不像传统I乍骗有具体的犯罪现场,犯罪行为地和结果地点不一致,行为人与受害人无需见面,·般只通过网上聊天、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联系,就能在虚拟空间中完成犯罪。
犯罪嫌疑人在作案I时常常刻意用虚构事实、隐瞒身份,加上各种代理、匿名服务,使得犯罪主体的真实身份深度隐藏,从而难以确定嫌疑人所在地。
同时,行骗人往往还利用假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异地异人取款、电活“黑卡”等手段隐藏,得手后立即销毁网上网下证据,使得隐蔽程度更高,导致网络诈骗犯罪急速上升,打击难度也越来越大。
2.网络诈骗犯罪网络呈低龄化、低文化、区域化
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年龄均不大,文化程度较低。且作案人籍贯或活动区域呈现明显的地域特点。某些地区因网络诈骗犯罪行为高发、手段相对固定而成为网络诈骗的高危地区。
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呈现现家族化、集团化发展趋势。需要说明的是,网络诈骗的地域特征明显,不意味着某种作案手法只有高危地区、高危人群才会实施,而是该类型的诈骗案件呈现以某一高危地区人员实施较多的特征。
3.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产业化
由于我国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地域产业化特点,在这些高危地区往往围绕某种诈骗手法形成了上下游产业式,且逐渐形成了一条成熟完整的地下产业链发展。
4.诈骗行为手法多样化,更新换代速度快
网络诈骗手法多样,且不断更新换代,新型诈骗手法层出不穷,近十年是互联网高速发展的10年,也是网络阼骗手法不断翻新的十年。
5.诈骗高危人群犯罪手法多元化、交叉化趋势明,
虽然我国网络诈骗犯罪呈现明显的地域特点,某一种网络诈骗犯罪的手法相对在某一地区较为集中和活跃,但近年来诈骗犯罪高危人群诈骗手法交叉趋势十分明显。此外,从各地破获的案件看,数个高危籍贯的犯罪嫌疑人相互串联、勾结从事犯罪活动的也趋于增多。
扩展资料:
网络诈骗罪的量刑:
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惩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网络诈骗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刑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