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考公务员还能考吗,公务员离职了,还能再考吗?

1再考公务员还能考吗、不能,五年内不能报考。2、按照招考公告: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单位如果同意你辞职,你就能报考,单位如果不同意你辞职,你自动离职则按照《公务员法》属于单位辞退你,你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试用期内可以辞职,但按照国家人力资源与保障部规定,试用期内辞职的公务员3年内不得报考公职。

公考失败三次了,还要继续考吗?

不建议继续,第二次失败的时候就不是很有必要继续了,何况失败了三次。

再考公务员还能考吗,公务员离职了,还能再考吗?

结合自身失败原因决定不知道题主是笔试挂了还是倒在面试上,或者是都挂过,应该具体说一下情况才比较好分析。

如果倒在笔试上多次,说明自己的能力真不符合公务员要求的一部分能力,比如行测考的东西比较广而泛考验你的知识记忆和分析能力,申论比较考验你的思考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笔试的考多次不能过那恐怕是学习能力严重下降。

如果倒在面试上多次,那就真的不要继续了,公务员面试确实比较考验一个人的综合素质,比如心理素质,语言组织能力,应变能力等等。你面试如果挂多次,那说明综合能力严重不符合公务员的需求,没必要苦苦硬考了。

宇文哥哥的建议:

明确自己考公务员的目的,事不过三,失败三次还不能总结失败原因,那给你第四次第五次机会一定能成功吗?建议选择考一些事业单位会稍微比较容易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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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录用,可以再报考公务员吗?

公务员试用期如果被取消录用,还能再考,但是如果自身情况在不能报考范围内,或者基本要求不合格,再报也没用。  以下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报考公务员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体检要求  (一)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1)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2)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3)心率每分钟50- 60次或100-110次;(4)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二)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 .00-12.00Kpa)。  (三)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 、女性高于80g/L,合格。  (四)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 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五)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六)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