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事业编制国家的编制单位,属于中国最高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的编制,多为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基本上与使用行政编制的公务员没有什么区别,一般也是实行面向全国“凡进必考”的,当然就难以进入!
国家事业编制,意为中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直接管理的中直事业单位的编制。
国家事业编制,属于事业单位最高层级——中央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的编制,具体是中共中央及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央纪律检委员会,中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务院及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国政治协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等辖属的事业单位。
举例列出中共中央及工作部门、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如下:
一、中共中央、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1、中央党校 ,与国家行政学院,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2、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编译局)正部级单位,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对外保留中央编译局牌子。
3、《人民日报》社,中共中央机关报,归党中央直接领导,正部级单位。
4、《求是》杂志社,中央机关刊物之一,中央主办的理论刊物,副部级单位;其前身《红旗》杂志社是正部级单位。
5、《光明日报》社,中共中央主办、中宣部代管的党报,副部级单位。
6、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中共中央组织部直接管理,中共上海市委协助管理。
7、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共中央组织部直接管理,中共江西省委协助管理。
8、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中共中央组织部直接管理,中共陕西省委协助管理。
9、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共中央统战部管理的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
二、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均为正部级单位)
1、新华通讯社
2、中国科学院
3、中国社会科学院
4、中国工程院
5、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6、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7、中国气象局
8、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9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国家行政学院与中央党校,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看了上列使用国家事业编制的单位,明白为什么难以进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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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两者有区别吗?
事业单位就是事业单位,是公益服务类机构。机关事业单位,是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合称、简称,人们通常把体制内的机构,通称为“机关事业单位”。实际上,体制内的机构,行政类的包括党委机关和政府部门,合称为“党政机关”,而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又合称为“机关事业单位”。仅此而已。
有人认为,机关事业单位,是指党政机关直属的事业单位,其实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或者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就是参公单位,或者是应该设置为机关而设置为事业单位的,这些说法都是错误的。倒是有一个类似词语经常提起,就是“机关事业编制”或者“机关事业人员”,这是一种不规范的词语,是指在党政机关中,由于行政编制不够用,混用的数个事业编制,或者机构改革中,连人带编随职能划转到党政机关的事业人员(一般是参公事业人员,比如规划局整合到自然资源局,原来规划局的参公事业人员连人带编整合到新成立的自然资源局机关)。党政机关不允许使用事业编制,不允许存在事业身份的人员,这属于典型的“混编混岗”,在过渡期间,或者在调剂解决之前,这类编制被称为“机关事业编制”,这类人员被称为“机关事业人员”。当然,这只是一个过渡性质的措施,最终是会被纠改的,要么调剂增加行政编制进行置换,要么调整人员,使编制岗位人员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