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5 月,眼癌女童小凤雅之死引发社会舆论,伴随着“诈捐”“虐杀”“弃医”等质疑,其母杨美芹被推上风口浪尖王凤雅事件。此事在 3 月下旬已有零星争议,部分爱心人士指出,杨美芹有挪用善款之嫌;4 月 9 日,作家陈岚在微博上的“实名报警”引起围观,其称“王凤雅疑被父母虐待致死”。而后以 5 月 4 日凤雅离世为节点,舆论持续发酵,在一众自媒体的推波助澜下,公众的愤怒情绪于 5 月 24 日被彻底点燃。
她全家人都想她死这是诈骗,这是遗弃,这是杀人”等煽动情绪的表达铺天盖地般涌现出来,一时间,“杨美琴”仿佛成为了恶魔的代名词,备受舆论指责。5 月 23 日至 29 日的监测时段内,全网涉王凤雅事件的相关信息在24日达到传播顶点。此后几天,红星新闻、新京报、界面等主流媒体相继介入。从 5 月 25 日开始,实际筹得款项、捐款去处等诸多关键信息相继被报道披露,公众情绪随着事实的日渐清朗而发生反转。
以上信息来源于2018年上半年网络舆论发展报告(清博&媒通社)节选内容,想了解全部内容可以查看文章《重磅 | 2018年上半年网络舆论发展报告发布》获取,报告共计4万余字,包含2018年上半年的20个经典舆情事件的分报告,内容很扎实,值得参考。飞机票:://mp.weixin.qq.com/s/n-vH0gPD_Kzy7jS9aQtuYw
怎么看河南女童王凤雅家属表示不接受作家陈岚道歉,坚持起诉?
支持家属的起诉决定!
这是一个全网爆炸的舆论事件,起初由知名女权人士陈岚和某科普人士曝光讨伐,称这个病孩子的家庭募捐了15万,却不给孩子积极治疗,把钱用于给男孩子治病,放任患病的女娃儿悲惨的死去。
于是这种重男轻女把女娃儿害死的做法引起了全社会的公愤,这个家庭也成了万人所指的无耻家庭。
直到这个家庭成员接受了详细的采访,舆论反转了。他们只筹集了3万多元,治疗过程中使用了大半,剩下的一千多元他们也已经捐出,15万元子虚乌有。他们给男孩子看病是在这个事件之前,根本不存在重男轻女的问题,而且对患病女童的救治态度一直是积极的。
有科普人士仅仅凭借着网上透露的有限资料,就隔空诊断女孩患的病治愈率高达90%以上。这个“科学”的论断如火上浇油一般,激起了网民们对于这个家庭的愤慨。
而事件的真相是孩子的双眼都患有这种癌症,且已扩散,主治医生已经明确表态治愈的希望已经非常渺茫。舆论彻底翻转后,陈岚和某科普人士被迫公开认错道歉。
这个事件的背后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一是关于治愈率的问题,冰冷的治愈率数字背后有着大相径庭的生活境界。
即使比这个病严重多的艾滋病,前NBA球员约翰逊从上世纪80年代患病后,一直活蹦乱跳地活到了现在,而绝大多数没有钱的人,恐怕早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同样的一种疾病,有钱有见识有人脉的家庭,跟没钱没见识没人脉的家庭,治愈率完全不同,不能用统计学上的治愈率来苛求穷困家庭。
二是女权人士和爱心妈妈等民间慈善组织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她们在救助贫困人群时,往往利用智力、财力、见识的优势,越俎代庖地强势贯彻自己的理念,而不顾忌受助家庭的实际情况和想法,类似的闹剧甚至悲剧屡屡发生。
例如这个事件中的女主角陈岚,曾经抢过一个先天肛门闭锁的婴儿强行喂奶,在给婴儿造成了巨大痛苦后,孩子依然离世而去。
对待贫困落后地区的弱势人群,不应该用道德大棒去苛求人家,而应该有更接地气的理解同情和关怀。
支持这个家庭对陈岚的起诉,她应该为此而付出代价。
王凤雅事件,她的父母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关于这件事,我在头条根本没法回答,因为这里的主流舆论肯定是这样的:
第一,天下哪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嘛。如果能救,哪个父母会不救自己孩子嘛。
第二,现在看病那么贵,穷人家里孩子生病了,怎么看得起病呢?不救是没办法的事情,事情落在你头上,你就不会说风凉话了。
第三,不就是捐款3万多块钱吗?你把钱捐出去了,你管别人怎么花,怎么花钱是人家的自由嘛。你就拿那么一点钱出来,你就想当大爷了?
第四,你自己捐钱了没有?你都没捐钱,你有什么资格给人家泼脏水呢?
第五,人家现在已经把剩下的一千多元捐出来了,人家死了孩子,是最悲伤的,你们怎么能给人家第二次伤害呢?
所以,我觉得这个问题问的不对,应当问怎么追究那些志愿者的责任。你们为什么要跑去关心,一个素昧平生的孩子呢?人家孩子救不救,怎么救,那是人家自己的事,你们要是有爱心,就应当掏钱出来送给人家,别的不是你们应当管。
志愿者们,你们为什么凭空想象,人家一共得到多少捐款呢,那是人家的事,和你们有啥关系?
谁让你们去当志愿者了?
顺便多说一句,我原本想让我儿子今年高考后,去当一段时间的公益活动志愿者,这件事我在前段时间的问题里还真写了。但现在,我不会让他傻乎乎去干傻事的,让别人去当志愿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