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惩戒条例-中小学惩戒条例心得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对受教育者实施处分的权利;《义务教育法》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 《教师法》规定,教师有评定学生品行的评价权,并提出教师应当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中小学惩戒条例。法律虽然没有直接使用教育惩戒的概念,但这一概念已经约定俗成,被社会和教育界普遍认同,符合我们的文化传统和教育实践,也是教育权的题中应有之义。

制定《规则》是确权、也是限权,出发点就是将法律规定的学校、教师的教育权进一步细化, 对法律禁止的体罚等教师不当管理行为划出红线,推动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规则》 名称叫“规则”而不是“办法”,也是考虑不是简单规定怎么实施教育惩戒,而是着力健全规则,细化法律规定,强化可操作性和可监督性,规范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各方行为,寻求最佳平衡点。同时,考虑到有关教育法律如《教师法》可能做出修改,教育惩戒的实施也要不断通过实践健全完善,《规则》 将在一段时间后适时进行评估,并进行修订、完善。

教育部发文,中小学教师可适当惩戒学生,你怎么看?

“可以适当惩戒学生”,我们一线老师早就盼望着这一天呀!学校教育的秩序和老师的尊严,终于可以挽回了,也可以告慰那些死去的老师了。前一段时间,一小学老师因学生迟到,让其在教室外罚站。担任派出所所长的学生家长,直接开着警车 ,把教师从学校拉走,带到禁闭室,关闭7个小时。老师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在禁闭室7个小时里,我难以想象老师是怎样度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家长以此关老师禁闭是有法可依的,你老师只能忍气吞声,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株洲一老师,因制止两学生打架的过程中,碰伤其中一名学生,家长不依不饶,除去赔付医药费,还要当全校学生面,给学生道歉,老师的苦向谁诉?老师的难谁来帮?谁给老师伸张正义?一个男老师呀!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在自己的教学岗位上,让家长这样羞辱,有何颜面存活于世,纵身一跃,跳入江中,自尽。

此条例如能正式实施,是我们老师的福音,是学校安全的守护剑。盼望着,这一天快点到来。

教育部出台教育惩戒规则!学校、教师会用、敢用教育惩戒吗?

教育惩戒是学校惩戒和矫正学生不良行为的必要手段。但在近些年,学生的不良行为,学校老师不敢管,学生家长管不了,学生的不良行为得不到惩戒和矫正,严重地影响了学生的成长。教育部出台的教育惩戒规则十分的及时。

中小学惩戒条例-中小学惩戒条例心得

但有规则还不够,落实才关键。学校老师要会用,敢用,至少还得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规则的宣传工作,除了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规则外,还得公布校规班约,使得学校、老师实施惩戒权时,得到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组织全体教师员工知道惩戒的方式和方法,不得滥用惩戒权和过度使用惩戒权。并及时纠正教职员工使用惩戒权的不良行为。

三是也要教育学生,哪些行为必须受到惩戒,以及学校、老师实施惩戒的目的。

同时学校要制定相对固定的校內活动规则,如进餐纪律,室外活动纪律,寝室纪律,课堂教学纪律等。使得学生明白那些该做,那些不该做,培养学生自律能力,做到少用、不用惩戒权的最好境界。

中小学可惩戒学生,众校老师称度拿捏难,你怎么看?

教育是我的主业,我来说说这个头疼的问题。

中小学惩戒条例-中小学惩戒条例心得

首先,为青岛市的《办法》点赞,这是个好的开始。

这是地方性法规,首次提出“惩戒”的概念。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老师手中的戒尺被没收了。

老师对熊孩子束手无策,只能耐心的教育,然而,教育效果几乎为零。

这个《办法》,让老师对孩子的教育手段增加了。至少让孩子知道惩戒的震慑力。

其次,《办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似乎并不一致。

实施时,当以哪个作为执行准绳?

对于顽劣的孩子,惩戒有一定的风险。

打手心,打屁股算不算体罚?

罚站,罚跑步,罚抄书,算不算变相体罚?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要求:严格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学生。

如果老师惩戒学生,家长以《标准》来投诉老师,老师肯定吃不了兜着走。

最后,《办法》中提到的“适度惩戒”没有具体的标准,在操作性方面让老师犯难。

《办法》虽好,但我觉得只有指导性,应该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美国有19个州,已经明确提出,老师可以对学生实施惩戒。

所以,以教育为目的的惩戒就不是体罚。

没有惩罚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

老师不知道怎么惩戒,不敢惩戒,《办法》就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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