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17岁孩子救人:秦皇岛17岁男孩儿救人

司马光救的小孩叫上官尚光。《宋史》对这一段是这样记载的:司马光生七岁秦皇岛17岁孩子救人,凛然如成人,闻讲《左氏春秋》,爱之,退为家人讲,即了其中旨。自是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群儿戏于庭,一儿登瓮,足跌没水中,众皆弃之,光持石击瓮破之,水迸,儿得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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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历史说明,司马光砸缸救小孩时7岁,自己也是个孩子。一群孩子在院子里玩,上官尚光大概是太调皮,跑到瓮上站着,结果掉进去了。别的孩子都吓傻了,一溜烟跑光了,只有司马光急中生智,拿起大石头,砸破了瓮,水流出来了,上官尚光得救了。一个七岁的小孩子,能在紧急时刻急中生智,司马光确实不简单。

被救的上官尚光后来移居到村西住,他为了感激司马光当年的救命之恩,在城西龙堤南坡建了“感恩亭”。后人为了纪念上官尚光这一知恩图报的举动,把南坡改名为上官岗,或者尚光岗。

女孩在警察注视下溺亡,是冷漠还是另有隐情?

女孩溺亡,说明其受到的委屈够大,但说在警察注视下溺亡,实在不敢苟同,我的看法如下:

首先不是冷漠。接到报案赶到现场,相信每一个警察都是希望女孩获救,通过规劝放弃自杀想法,也是在现有条件下做出了努力,这和冷漠见死不救根本就是两个不同情节事件。

其次,救援失败是最终结果,女孩的突然向深水走去,让人猝不及防,加之时间仓促,救援装备有限,是造成失败的主因,警察的主观行为、能动性不佳占有微不足道因素。

再次,通过各方面渠道反馈的情况看,救援过程存在瑕疵,救援能力也有吸取教训、总结提高的空间,但那是全局整体需要改进的,不能据此都怪罪到出警警员身上。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会大大影响各类突发事件救援的积极性和顾虑,确需仔细考量,做到客观公正。

16岁女孩人工呼吸男童,你怎么看?

这样正能量的事情应该多多宣传。在今日头条,悟空问答平台能看到这样的问题,感到非常欣慰。首先,对见义勇为的好少年——李艾佳同学致敬,为她临危不惧,沉着冷静出手救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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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7岁男童和小朋友在池塘边摘果子,不幸落水,被村里人救起后发现浑身发黑,生命迹象微弱,所有人都不知怎么办。恰好,长安中学16岁的高一女孩李艾佳从旁经过,果断地说“我来救人!”经过反复按压落水儿童胸部,终于喷出了水,紧接着又做了人工呼吸,才使男童有了呻吟声。后经120急救车拉到医院进行治疗,才得以脱离危险。

李艾佳是一个有爱心,善良的好少年。更难能可贵的是,她知道学以致用,急救知识是高一时在生物课上学到的,这次是第一次使用,没想到就救了男童的命。

事后,长安中学的校长也公开表示,李艾佳同学的行为正是体现了学校向上向善的精神。李艾佳救人得益于她的良好品德,也因为她在学校里学习了急救知识。这不得不提到学校的教育,一直以来都期盼着学校教育应该更接地气,我们在宣传号召学生注意自身安全的同时,能不能把一些自救知识和技能教给他们,这才是更为实际的帮助学生的

好办法。

李艾佳救人事件让我们真切地看到了学校教育的重要性,笔者认为应该再添加一些生活中常遇到的紧急事件的应对办法,灌输给学生们一定的思想指导,即使危险来了,出现了问题,学生们也不会因为慌张而失去了最佳的救助时间。

以上就是虹静的静生活 的一点浅显的看法,不知大家是否认同?欢迎下方留言评论。支持笔者的原创文字,请点赞或关注。谢谢你的阅读,祝你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