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推进会召开
12月30日,市委宣传部召开《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推进会,就如何做好《条例》的集中宣传和实施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李亚丽参加会议。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康建华主持会议。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李亚丽讲话。
李亚丽指出,《条例》从起草到正式出台,经过了多次调研、修改、审议等各项程序,是全市人民共同智慧的结晶,是我市城市管理工作迈入法制化的重要标志,更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 要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精神、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扎实作风, 贯彻实施《条例》,提升城市魅力、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努力把濮阳建设成更加美丽宜居、更加整洁文明作出新的贡献。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康建华就《条例》宣传实施进行了具体安排。
李亚丽强调, 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条例》是从制度层面探索文明入法、德法共治的重大突破,是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化、法治化,不断提高全市依法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能更好地推动“做文明人、办文明事”,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供夯实的制度基础和法治保障,也是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应对和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抓好普法宣传,迅速扩大媒体宣传、迅速开展学习培训、迅速组织送法上门,营造条例实施浓厚氛围。要压实法定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文明委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联动执法,形成贯彻执行《条例》的强大合力,要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自觉践行,切实当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宣传员、践行者,确保条例落地生根。
会上,印发了《<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和实施工作方案》和《条例》读本。
(来源:濮阳文明网 记者 段耀斌 通讯员 马振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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