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8月16日晚,河南省商丘市网站公布了新冠肺炎12例确诊病例的活动轨迹。其中,尹某某的亲属10人,邻居2人。尹于8月13日在商丘市确诊.
近日,商丘家庭确诊11人的消息引起网友热议。新闻详情如下:
8月16日晚,河南省商丘市网站公布了新冠肺炎12例确诊病例的活动轨迹。其中,尹某某的亲属10人,邻居2人。尹是商丘市8月13日确诊的产妇。当日5时,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对患者进行核酸检测时发现。到目前为止,尹家有11人确诊。
商丘市新冠肺炎一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公布新冠肺炎12起案件活动轨迹的通知
(2021年第16号)
新冠肺炎12例确诊病例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案例4:
郭某英,女,20岁,现住虞城县固墅镇刘大庄村委会何庄村,大学生,为病例3(尹某)丈夫的姐姐。
7月30日,我开车从家里出发,13: 00左右和妈妈(张)一起到达大尚新玛特商场,到三楼服装区KH箱包店购物,逛了三楼四家服装店,15: 00左右离开商场。16: 00,我开车去了虞城县古树镇刘大庄村委会何庄村的家。之后就没有出门,和家人待在一起,也没有和别人联系。
7月31日,我在家没有出门。
8月1日上午11: 00左右,我一个人开车到姑苏镇医院东校区西门的ZTO快递店取快递(停留3分钟左右)。和店员杨某某、王某某有过接触,收拾完残局没有出门。
8月2日,在看到商丘确诊病例南某春的活动轨迹信息后,查看最近去过新玛特的人的消息后,于下午15时:30分左右,主动开车带着母亲(张)到虞城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进行核酸检测。采集咽拭子标本后,返回其在固树镇的家中,结果为阴性。他回家后没有出去。
8月3日,没有出门。
8月4日凌晨5: 00,郭某英和父亲郭沫曦前往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分别采集了2份咽拭子和2份鼻拭子核酸样本,随后返回其位于古树镇的家中隔离。
8月13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案例5:
郭,女,31岁,住郑州市中原区金水西路金玉,系病例3丈夫的姐姐。
6月15日,他和3岁的儿子石默硕在郑州东站(车次不详)乘坐高铁,前往禹城县古树镇六大庄村委会何庄村探亲。
7月31日,尹某(案例三)回到其位于古墅镇刘大庄村委会何庄村的家中,一直与郭生活在一起。
8月5日在家自我隔离。
8月13日5时,尹在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患者,郭为密切接触者。18时40分,由120救护车送往禹城市人民医院集中隔离。
案例6:
张,女,55岁,农民,住虞城县固墅镇刘大庄村委会何庄村,系病例3丈夫的母亲。
7月30日10: 00左右,她带着女儿开车从家里出发,13: 00左右到达大尚新玛特商场,到三楼服装区KH箱包店购物,逛了三楼4家服装店,15: 00左右离开商场。16: 00,她带着女儿开车去了虞城县古树镇的家。从那以后,她没有出去,和家人呆在一起,也没有和别人联系。
7月31日,我在家没出门。
8月1日上午,丈夫与邻居郭默红的妻子发生争执。张劝说郭默红的妻子离开,中午去六大庄快递点的快递柜取快递。没有联系工作人员,他取完快递回家,一路上戴着口罩。
8月2日6点,我去了李
郭磨喜,男,52岁,农民,住禹城县固墅镇刘大庄村委会何庄村,系病例3丈夫的父亲。
7月28日10: 00在虞城县教育局遇到谭某英,11: 00离开教育局到巡视组办公室接王某峰,11: 30离开回家。
7月31日,因为摔伤在家休息。
8月1日上午,在家中与邻居郭默红妻子发生争执,妻子(张)劝说郭默红妻子离开。下午18: 00,郭默红到家中协调纠纷。
8月2日6时30分,他带着妻子和女儿驱车前往禹城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7点半,他开车去春来中学修车,但没有下车。汽车修理工张上车检查,然后去县人民医院接妻子和女儿回家。
8月3日我呆在家里。
8月4日6: 00开车到虞城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0: 30开车到巡防办公室接王某峰,11: 00返回县人民医院接妻女回家。从8月4日18: 00开始,一家人被隔离。
8月13日被集中在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隔离。
案例8:
郭某模,女,6岁,系病例3尹某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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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与母亲尹某一同自驾车回到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与郭某莹共同居住。
8月1日-8月4日居家隔离。
8月5日最后一次与母亲尹某接触。
8月6日-8月12日居家隔离。
8月13日5时,尹某由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后,郭某陌被定为密切接触者。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9:
郭某帆,男,8岁,系病例3尹某之子。
7月31日与母亲尹某一同自驾车回到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与小姑郭某莹共同居住。
8月1日-8月4日居家隔离。
8月5日最后一次与母亲尹某接触。
8月6日-8月12日居家隔离。
8月13日5时,尹某由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后,郭某陌被定为密切接触者。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10:
石某硕,男,3岁,家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5郭某甜之子。
7月30日至7月31日,居家无外出。
8月1日16:00,与二姨妈(郭某英)、表弟朱某诚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2日至3日,居家无外出。
8月4日16:20分,与二姨妈(郭某英)、表弟朱某诚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4日23:50分,到何庄村广场核酸采集点采样,全程佩戴口罩,结果为阴性。
8月5日至12日,居家未外出。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11:
朱某诚,男,2岁,家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3尹某丈夫的外甥。
自7月30日至7月31日,居家无外出。
8月1日16时,跟随表哥石某硕及其母亲郭某英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2至3日,居家无外出。
8月4日16:20分,跟随表哥石某硕及其母亲郭某英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4日23:50分到何庄村广场核酸采集点采样,全程佩戴口罩。
8月5至12日,居家无外出。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12:
郭某聚,男,77岁,现住商丘市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爷爷。
1985年偏瘫至今,8月5日下午由孙子郭某峰带至村文化广场做核酸检测,8月9日下午由儿子郭某喜带至村文化广场再次做核酸检测,其他时间未外出,8月13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病例13:
范某真,女,74岁,现住商丘市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祖母。
8月5日、8月9日骑电动三轮车到村广场核酸采样,其他时间无外出,8月13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病例14:
许某梅,女,35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邻居。
7月31日19时30分自驾去商丘日月湖游玩,19时39分途经芒种桥乡,在药店买口罩,停留约4分钟离开,全程佩戴口罩。大概22时回到家中。
8月1日10时左右自驾车,在谷熟镇购物后去芒种桥赫庄娘家,中午与其娘家人共同进餐。15时返回家中,16时自驾去谷熟镇冲洗照片(店老板已被隔离),之后去了小桃童装店(店老板已被隔离)、环球鞋店(店老板已被隔离),18时左右返回家中。
8月2日未外出。
8月3日10时左右有事外出,遇见其公公郭某良,交谈大约十分钟,后遇见其弟媳,一起去了军平超市买菜(店老板已被隔离),随后其弟媳去韵达、邮政取快递,其本人未进店(老板已被隔离),12时左右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下午未外出。
8月4日上午未外出,下午外出去见田某芳(生意伙伴,已被隔离)交手工品,期间佩戴口罩。23时采咽拭子,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8月5-10日未外出。
8月11日采集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8月12日未外出。
8月13日14时在谷熟镇卫生院核酸采样,14日11时42分检测结果呈阳性,通知其居家隔离。
8月14日8时20分,虞城县疾控中心采样,16时40分复核结果呈阳性,经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轻型),14时20分被救护车转至郑州市集中治疗。
病例15:
高某云,女,69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邻居。
8月2日与郭某喜家人因为琐事争吵十余分钟,全程未戴口罩。
8月4日未外出。
8月5日曾到村广场做核酸采样,全程未戴口罩。
8月6日至13日未外出。
其余时间在家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8月14日虞城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特此提示,请在以上时段内与上述确诊病例行程有交叉的人员:
一、第一时间向社区管理人员报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等待社区(村委会)的管控通知。
二、如已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全程佩戴口罩,不得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