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卫生健康委主任等12人被处理 疫情防控薄弱

导读:经扬州市委批准,扬州市及相关区纪检监察机关对疫情防控不力问题进行了查处,对相关党员干部失职渎职、责任重大问题进行了处理。报告如下:赵国祥,扬州人.

近日,扬州市卫生健康委主任等12人被处理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新闻详情如下:

扬州市卫生健康委主任等12人被处理 疫情防控薄弱

经扬州市委批准,扬州市及相关区纪检监察机关对疫情防控不力问题进行了查处,对相关党员干部失职渎职、责任重大问题进行了处理。报告如下:

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赵国祥,未履行疫情防控职责,未对基层进行监督指导,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邗江区政府副区长丁明哲未履行疫情防控监督管理职责,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政务给予降级处分。

广陵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叶昊未履行疫情防控监督管理职责,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林兵未履行疫情防控职责,被免去政务职务。

广陵区湾头镇党委书记、广陵新城党工委副书记吴德宇未能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湾头镇党委书记、广陵新城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疏港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梅岭街道党工委书记李未履行当地疫情防控责任,党内给予警告处分。

汉江区双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卢春军未能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职务。

疏港瘦西湖景区梅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姚艺龙未能落实好当地疫情防控责任,党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扬州市公安局疏港-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斌在辖区内公共场所未履行治安管理和疫情防控监管职责,未对基层业务进行监督指导,政务记大过。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党委委员、公安警察大队队长黄玉春,在辖区内公共场所未履行治安管理和疫情防控监管职责,未对基层业务给予监督指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四季园派出所副所长季鹏程因未履行辖区内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和疫情防控监管职责,被免去政务职务。

扬州市公安局疏港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梅岭派出所副所长唐在辖区内公共场所未履行治安管理和疫情防控监管职责,被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