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回应操场掩埋案 被改编成电影 公共事件的创作应注意避免侵权

导读:今天,湖南游乐场尸葬案的电影改编,并没有得到受害者家属的授权。如果公开报道的案件被拍成电影和电视,需要家人同意吗?对此,北京史静熊超律师事务所.

近日,家属回应操场掩埋案被改编成电影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新闻详情如下:

如今,湖南改编的电影《操场埋尸案》未获得受害者家属授权,引发关注。

如果公开报道的案件被拍成电影和电视,需要家人同意吗?对此,北京史静律师事务所律师熊超告诉观察者。类似的案件往往涉及名誉权和隐私权。虽然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但一般来说,拍电影都会征得当事人或其亲属的同意,有的还会给予一定的报酬或补偿。

家属回应操场掩埋案 被改编成电影 公共事件的创作应注意避免侵权

如果最终电影方真的侵犯了名誉权,那么家属可以要求演员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19年6月,湖南省新晃县公安局在新晃县新晃一中跑道上挖出一具尸体,曝光了16年前的一起命案:2001年,新晃县下岗职工杜采取不正当手段,非法修建新晃一中操场土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杜对邓世平代表学校监督工程质量安全表示不满,并于2003年1月22日对其表示痛恨

2019年底,19名涉案公职人员被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去年1月20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杜执行死刑。

近日,国家电影局发布关于设立电影剧本的通知,显示一部名为《操场》的电影获得浙江省批准。故事的简介是:

县第一中学操场改扩建工程监理董益民老师拒绝豆腐渣工程验收合格,被承包人杜及其同伙杀害并埋在操场下。在中央督导组的领导下,公安部门一举捣毁了以杜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向社会作出了公正的交代。

与此同时,这部电影的海报在社交媒体上流传开来,旁边画着一条长长的操场跑道,“一桩令人震惊的血案,被埋葬了16年”。

虽然海报没有明确说明是改编自湖南“操场埋尸案”、学校操场、项目主管、豆腐工程、16年触目惊心的血案.连地名“广信”都离新晃只有一个字,多重因素叠加,让人很容易想到以前的案例。

今天,据红星新闻报道,“操场埋尸”事件受害者邓世平的女儿邓玲告诉记者,《操场》团队没有得到家人授权,她担心事件会被随意改编。此外,记者从《操场》选角导演戴处获悉,该片正处于前期筹备阶段,预计10月开播。

对此,网友们表示了极大的不满和愤怒。“对家庭成员最起码的尊重是什么?”

也有一些网友讨论,从法律上讲,对于公开报道的案件,影视改编是否应该由家属授权?

对此,Observer.com采访了北京市史静律师事务所律师熊超。他说,类似案件往往涉及名誉权和隐私权,尤其是改编自某人或某物的文艺作品。虽然没有法律上的强制要求,但一般来说,拍电影都会征得当事人或其亲属的同意,有时还会给其家属一些报酬或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或者诽谤的方式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声誉是对民事主体的道德、声望、能力和信用的社会评价。

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述中侮辱或诽谤特定的人,虽然使用了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眼就能知道他们指的是谁,这显然不能否认作者的侵权,因为他们使用了代号或假名。因此,如果指定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特定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也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那么,现阶段,死者家属可以起诉船员吗?

根据熊超的说法,起诉的前提是存在真正的侵权行为。由于作品还没出来,10月份才开拍。具体来说,要等到作品真正出来,才能知道对方是不是真的“随意改编”。目前,家庭成员可以通过提前发送告知书或律师函的方式相互提示和警告,以免擅自侵犯相关权利。

如果最终片方还是侵犯了名誉权,那么家属可以要求演员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或者子女,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诉讼时效不适用于被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的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犯具有人身意义的自然人特殊客体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昨天

天(11日)下午,“操场埋尸案”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周兆成也提醒片方,应当和受害者家属进行沟通、争取获得授权,他介绍,关于当事人的授权,首先是真人故事改编权以及原型人物的肖像权、隐私权,包括在影视剧的片头片尾提示,比如“根据邓世平被害案的真实故事改编”。也应当让当事人明确同意。

他表示,通过授权,一方面可以获得第一手案件资料,避免编剧天马行空、胡编乱造。毕竟对于操场埋尸案这样一起全国亿万民众普遍关注的现实主义题材,还是应该慎重。另一方面,毕竟影视剧上映后还存在是否侵犯报道记者创作的文字作品著作权,以及案件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一系列人格权利。

据封面新闻报道,今天,片方漫光年影业称,对于此事暂不发表回应,但是备案的确是去年就备好了的。对于是否后续将与家属沟通,其态度也是暂时不方便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