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因为刘德华监制主演的电影《扫毒2》在人物设定、叙事结构、故事背景、人物关系、重要情节、结局表达、人物职业、拍摄表达手法、人物海、
近日,刘德华被索赔近1亿元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新闻详情如下:
相信由刘德华监制主演的电影《扫毒2》,在人物设定、叙事结构、故事背景、人物关系、重要情节、结局表达、人物职业、拍摄表达手法、人物海报设计、片头设计、服装设计等诸多方面,几乎都是“完全”抄袭成都环球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博纳”)2006年拍摄的电影《完美情人》。近日,环球博纳起诉刘德华与电影《扫毒2》六位制片人侵权纠纷,并提出连带赔偿9999.99万元。
8月10日,上游新闻记者获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立案。
《扫毒2》被控抄袭
公开资料显示,《扫毒2》于2019年7月5日在内地上映,由刘德华监制主演,累计票房13.13亿元。他还获得了香港电影金像奖和丁华金像奖等最佳电影荣誉,并代表中国香港角逐奥斯卡最佳国际电影奖。
环球博纳起诉称《扫毒2》与人物设定、剧情、典型动作等完全相同。该片《完美情人》(优酷视频发布版为《春天别恋》)的导演是阿声(成都环球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原名苟雨生)2006年执导。《完美情人》人物设定为男一梁枫(阿盛饰)、男二丁力、男三警官张强四个男人的故事,以及曾经得到男一、男二支持的大姚坤(义父)之间的恩怨情仇。
《扫毒2》中人物的设定,也是男主于一顺天(刘德华饰)、男主臧棣(古天乐饰)、男主警官林正峰(苗侨伟饰)和得到两人支持的大师兄南羽(郑则仕饰)之间恩怨情仇的故事。
8月10日,导演阿胜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根据以往港片的经验,警匪片中“卧底”的真实身份原本是警察;但在《扫毒2》中,将“卧底”的身份设定为“一个想做好人却在黑帮中长大的人”,这与13年前全国发布的《完美情人》完全一致。第一个男的和第三个男的第一次见面的场景也是高度相似的,因为同一个女人“不期而遇”,甚至演员出现的顺序也是一样的:第一个男的和女孩都在场,第三个男的出来,从而完成了他们的第一次对抗。
此外,两部电影在叙事结构、故事背景、人物关系、重要情节、结局表达、人物职业、拍摄表达手法、人物海报设计、片名设计、服装设计等诸多方面都有所重叠。
阿晟表示,2020年底《扫毒2》被发现涉嫌抄袭,所以用了半年多的时间收集证据,相关证据已经提交法院。
刘德华等1亿法院已立案
据导演阿声介绍,从《扫毒2》抄袭《完美情人》,其实是刘德华第二次认真抄袭自己的电影作品。早在2007年底,刚大学毕业的阿声就把自己的电影剧本《和刘德华一起唱歌》发给了刘德华和他的公司颖艺娱乐有限公司,寻求建议和合作。
2008年5月12日,双方讨论合作事宜时,汶川地震发生了。失去亲人朋友的阿胜,告别了曾经一度热爱的电影事业,投身于家乡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宣传工作。
阿盛指出,2015年刘德华和他的公司颖艺娱乐有限公司拍摄的电影《我的少女时代》的剧情:女主非常喜欢刘德华,男主嫉妒,和他分手。最终刘德华现身劝两人复合,这与把剧本《和刘德华一起唱歌》发给刘德华的剧情高度吻合。
阿盛介绍,2007年12月底,他将《和刘德华一起唱歌》剧本、原项目书等材料发给刘德华公司电影部的工作人员洽谈合作事宜
根据环球博纳的民事诉状,原告要求刘德华及六家相关公司停止侵权活动;在Sina.com、Sohu.com和Phoenix.com的显著位置发布经原告批准的公开道歉声明;原告被连带赔偿99,999,999元(立案规定的最高赔偿金额),并承担原告因本案发生的共计60万元的合理费用及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针对起诉刘德华是否涉嫌热的问题,阿生回应上游记者,称不热,但《扫毒2:天地对决》在很多方面抄袭了自己的作品,应该说抄袭自己的作品更准确。
记者还注意到,“四川依然美丽”大型公益活动组委会官方微博发布了四川省作协原创研究室副主任、国家一级作家孙建军的文章《完美情人》。文章说:“完全有理由隔空喊话:刘德华先生,一个巨星级别的影视人,你不仅欠导演阿声一个说法,还欠所有粉丝一个说法。你还欠文艺,文艺被视为神圣的事业。一份声明,你欠全社会一份追求公平正义崇高理想的声明。”
8月10日,记者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获悉,法院已收到环球博纳提交的详细证据,并于7月20日正式立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