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辩证唯物主义!(什么是辩证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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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辩证唯物主义

施杜里希

什么是辩证唯物主义!(什么是辩证唯物主义?)

只有进一步理解唯物主义的另一个基本思想,即把辩证法作为物质运动的普遍规律,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点及其灵活性和说服力。

物质的本质在于运动。从整体上看,运动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运动使低级的物质现象发展为更高级、更复杂的物质现象,使无生命的物质发展为有生命的物质。在高级发展阶段,产生熟悉的生活形态,进而形成社会形态和相关的意志形态。

存在的阶梯结构理论与尼古拉斯哈特曼(和卡尔波普尔)的思想有一些相似之处。不同的是,哈特曼认为在精神层面上有一个独立的精神场;相似之处在于,哈特曼和马克思都认为,在更高的发展阶段会出现完全新的东西,一种“绝对前所未有的东西”,不可能回到原来的更低阶段。生命虽然诞生在化学生理变化的过程中,但生命并不等于化学生理变化,本质上也不能从化学生理变化中推导出来。然而,在马克思看来,生命起源于一个历史发展过程。

这是怎么发生的?辩证法可以给出合理的解释。我们从黑格尔那里学到了辩证法的思想。辩证法告诉我们,随着物质的发展,必然会发生前所未有的事情,会发生质的“飞跃”。人们用一个时髦的词“本体论的剩余价值”来称呼这种“飞跃”。辩证的飞跃必须和“量变到质变”这个命题联系起来,因为一切都在运动和变化,而存在本质的变化首先以量变的形式出现。在一定限度内,运动不能改变物质的属性和性质。但超过一定水平就会有突变和飞跃,会产生性质完全不同的新事物。比如水加热了还是水,但是加热到100摄氏度就会变成另一种存在形式。铁被分成小块,仍然是铁。然而,当铁被进一步分裂并达到一定极限(即小到原子状态)时,如果进一步分裂就不是铁了。铀可以堆积起来而不改变其性质。当达到一定量时,就会发生核裂变,瞬间的连锁反应导致大爆炸和铀原子的分裂。

辩证法也形成了许多分支观点。辩证法作为物质发展的一般规律,包含着一系列特征。因为很难在有限的空间里做好每一件事,我们不得不选择斯大林的表述作为代表观点。斯大林列举了辩证法的以下特点:1。现象之间的一般关系;2.自然和社会中的体育与发展;3.发展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4.把斗争发展成对立面。

什么是“对立的斗争”?因为除了物质之外,没有什么可以推动物质的运动,所以物质的运动总是自我运动。让我们回顾一下黑格尔的观点。对他来说,世界进程也是一种自我运动,一种世界精神的运动。世界精神的运动方式是,一切“积极的东西”、一切“规律”、一切存在物都已经包含矛盾和自我否定的因素。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世界进程的运动不是世界精神的自我运动,而是物质的自我运动,推动事物辩证发展的矛盾就在于物质本身。这样,矛盾严格来说就是一个逻辑概念:两种观点可能互相矛盾。现实可能并不矛盾,只是互相对立。这里的矛盾是指事物相反的特征,如吸引与排斥、积极与消极、同化与异化。如果每一个存在的自我否定都是自己完成的,那么化解矛盾的形式就是事物在冲突中发生变化,成为新的事物,旧的事物在其中立即被消灭和保存(“扬弃”)。根据“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个新事物会在新的冲突中瓦解,成为新事物。

结合这一发展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解释因果关系,这也是由现代物理学的研究成果推动的,如海森堡的测不准原理。马克思主义者仍然坚信因果定律的普遍有效性,尽管他们为“偶然性”留有余地。

在辩证法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也讨论必然性和自由问题。与黑格尔类似,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自由是“有意识的必然”,也就是说,按照不可改变的规律,发生的一切都是必然的;如果人们能了解这些规律,他们就能有计划地使它们为自己的目的服务。自由基本上是“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决策的能力”,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随着人们对自然的进一步认识,人们可以逐渐获得一定程度的自由。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教导说,正如人能够理解和利用自然规律一样,只有人能够准确地理解和利用社会发展规律,人才才能真正向自由迈出决定性的一步。

唯物辩证法的核心问题是它既是逻辑又是认识论。对于黑格尔来说,物质的运动只是一种精神的“转移”运动,所以逻辑(即精神自我运动的理论)也是存在论,包括本体论,这两者只是相互重合。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也是如此,因为物质现实是按照辩证规律发展的,而人的意识的发展(除意识之外不存在)只是物质现实发展的反映,所以物质的客观辩证法和意识的掌握

观辩证法不仅并行不悖,而且还恰好相合。

对马克思主义的批评者来说,这是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但是,我们首先还是想指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另一个特征,这个特征涉及“实践”的作用问题。“谁或者什么能够保证,人的思想过程确实能够与现实发展进程相一致?”对于上面这个问题马克思主义做出这样的回答:实践。这就是说:认识的基础就是人在物质现实中的实践活动。而且从历史的角度看,认识也是随着人的实践活动(即劳动)的逐步发展而发展的,在黑格尔那里,劳动就已经被看作是人的本质规定性。实践同时也是认识的目的,这里所说的实践既包括自然领域内的实践,也包括社会生活范围内的实践。

辩证唯物主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