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迈克尔在中国被判11年 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导读:2021年8月11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加拿大被告人迈克尔斯派弗从事间谍活动、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一案,认定迈克尔s。

近日,加拿大人迈克尔在中国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新闻详情如下:

2021年8月11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加拿大被告人迈克尔斯派弗在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一案,认定迈克尔斯派弗犯在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驱逐出境。

虽然外国人在中国因危害国家安全而受到法律制裁的现象很普遍,但很多人对判决结果感到不解:为什么可以判处11年有期徒刑并驱逐出境?如果被驱逐出境,应该如何服刑?

加拿大人迈克尔在中国被判11年 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法律规定,有期徒刑是主刑,驱逐出境是对犯罪的外国人的附加刑。两者齐头并进,先处11年有期徒刑,再驱逐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35条驱逐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八十一条外国人从事与在中国居留、停留的理由不一致的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在中国居留、停留的情形的,可以责令限期出境。

外国人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不构成犯罪的,公安部可以处以驱逐出境。

公安部处罚决定为最终决定。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10年内不得入境。

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司法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强制外国人出境的执行办法的规定》号文件也对如何驱逐外国人出境作出了具体规定。

外国人同时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驱逐出境的,原看守所主管部门应当在有期徒刑期满一个月前将原判决、执行通知书副本或者副本送交当地省级公安机关,然后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执行驱逐出境,将其列入不准入境人员名单,在执行前公告不入境期限。

同时,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应由原监狱的管教民警、警卫武警和公安机关外事民警押送,必要时可使用手铐。

一般来说,如果外国人在中国犯罪,被判处驱逐出境,那么他在出境前应该受到的惩罚是永远逃不掉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强制外国人出境的执行办法的规定》

对强迫外国人出境的强制执行和监测,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文书或者官方文件执行:

(一)对于被判处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刑罚的外国人,人民法院应当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刑事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副本报送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执行。

(二)被判处徒刑的外国人,在主刑执行期满后,应当执行驱逐出境的附加刑的,原看守所主管部门应当在主刑执行期满一个月前,将原判决、执行通知书副本或者复制件送交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执行。

(三)被公安部限期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由当地公安机关凭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处罚判决书执行。

(四)公安机关认定的外国人

(5)根据国际条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国政府已宣布享有外交或领事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为不受欢迎的人或拒绝接受和承认其外交或领事地位的人,并责令其限期离境。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自动出境的,由公安部指定的公安机关凭外交部正式文件负责执行或者监督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迈克尔斯帕弗的判决为一审判决,宣判后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被告人提出上诉,需要等待二审作出判决后才能确定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