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管理新办法

导语: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近日,北京发布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管理新办法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新闻详情如下: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缓解全市道路交通压力,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研究调整了外省、区、市车牌(含临时号牌)机动车交通管理办法,联合发布了新版《关于对外省区市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北京发布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管理新办法

本次政策修订主要做了三点调整:

一是加强移动污染源监管,将六环以内(不含)和通州区需申领北京通行证的车辆行驶范围扩大至全市,禁止不符合我市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通过本市行政区域道路。

二是尽量减少对境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行车辆的影响,对北京通行证采取分类管理。其中,不进入六环以内(不含)道路及通州区内整条道路的,将申请六环以外的北京通行证。限制发放许可证的数量和期限;如需进入六环以内(不含)道路及通州区内整条道路,可申请六环以内北京通,每年每车可申请12次,每次有效期7天,与原北京通规定一致。

三是减轻核心区交通压力,综合考虑路网承载能力,优化出行结构,将持有北京通行证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车辆禁行区域由二环以内主干道扩大至二环以内全区域。

《通告》新版预留了缓冲期,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市交通、环保、公安交管部门将对北京通行证办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方便市民通过互联网或现场申领北京通行证。市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在相关道路增设完善标志,提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车辆申请北京通行证,遵守禁行限行规定。违反规定,在禁行区道路上行驶的,将依法处罚。

希望广大驾驶员积极配合、支持了解《通告》新版的实施情况和全市交通管理工作,共同营造首都安全、有序、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