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个幼儿死亡案在父亲去世15楼宣判

导读: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官微消息,2021年7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一审开庭审理被告人、叶故意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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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个幼儿死亡案在父亲去世15楼宣判

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官微消息,2021年7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叶故意杀人案和原告人陈某某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案。

公诉人指控张博、陈某某于2017年8月结婚后生育女儿张某甲(被害人,2岁)、儿子张某乙(被害人,1岁)。2019年4月左右,向陈提出离婚,同时隐瞒已结婚生子的事实,追求好友叶。同年8月左右,与叶私下建立了关系。得知有了孩子后,叶继续与交往。2020年2月,张博与陈某某约定离婚。双方约定张某甲由陈某某抚养,张某乙六岁前由张博抚养,六岁后由陈某某抚养。叶多次告诉,他和他的父母不能接受有孩子,他们合谋,同意通过制造意外跌落来杀死张A和张B。同年6月,叶多次通过微信敦促犯罪。同年10月,与叶约定带张某甲到家中伺机作案。10月25日,张博要求其母亲联系陈某某,将张某甲带至其位于南岸区某小区的家中,但因陈某某始终在场,未能作案。同年11月1日,再次要求陈把张某甲接回家并留在那里。第二天下午15时30分左右,将正在二居室玩耍的张某A、张某B从二居室的凸窗处抛至楼下,造成张某A当场死亡,张某B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叶共同故意杀人,致人死亡,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要求两被告赔偿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庭审中,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进行了调查。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都充分发表了意见。经法庭辩论,被告人、叶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作了最后陈述。在最后陈述阶段,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当庭表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严惩两被告人。法院平等、充分保障所有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NPC代表、CPPCC委员、记者和群众参加了庭审。

最后,法院宣布法院将休庭,并在任意时间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