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胎生育政策的核心内容和优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措施是什么

引言:1 .优化生育政策的核心内容是什么?落实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孩子的政策,取消社会支持等限制性措施,清理废除相关处罚规定,落实产品.

近日,三胎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出台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新闻详情如下:

三胎生育政策的核心内容和优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措施是什么

1.优化生育政策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落实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孩子的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限制措施,清理废除相关处罚规定,落实积极生育的配套措施,简称落实三胎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

二胎三胎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提出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结婚生育,落实三胎生育政策。目前,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建议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经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作出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并对三胎生育政策作出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将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因地制宜做好法律与政策的衔接,依法组织实施。

如果你在5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实施前有三个孩子,可以根据修改后的法律确定。

3.三胎生育政策的实施是否取消了计划生育?

三胎生育政策和配套措施的实施仍然是计划生育。中央《决定》赋予计划生育新内涵,即落实三胎生育政策和配套措施,改革服务管理体制,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4.未来会不会有社会抚养费等限制措施?

中央在《决定》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等限制措施,清理废除相关处罚规定,户籍、入学、就业与个人生育情况完全脱钩。

5.违反法律法规生三个孩子有没有社会抚养费?

征收决定已经依法作出并执行的,应当维持;已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完成的,已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缴纳部分不再继续征收;尚未调查或作出征收决定的,不再受理和处理。各地要做好政策衔接,加强宣传解释,扎实有序推进落实工作。

6.如何建立和完善人口服务体系?

聚焦“一老一小”,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养老保幼功能。落实出生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工作。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疫苗接种、户籍登记、医保参与、社保卡申领等“一件出生事”联合组织。

七、如何办理出生登记?

夫妻生育子女,实行出生登记,按规定提供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等服务。出生登记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也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优化工作流程,实行网上办理、跨省管理。执行测试

按照《决定》要求,开展孕妇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对孕妇进行分类管理,并在《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及相应信息系统中做明显标识。对于妊娠风险分类为“黄色(一般风险)”、“橙色(较高风险)”、“红色(高风险)”、“紫色(传染病)”的孕妇,应建议其在二级或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妇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副主任以上资质的医生应进行评估诊断,告知其继续妊娠的风险,并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十、有哪些措施保证危重孕妇和新生儿的救治?

《母子健康手册》(国家卫健办MCWF〔2017〕40号)对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区域组织管理、机构内部管理、业务管理、服务能力、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和工作制度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着力加强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和管理,成立区域急救专家组,加强转运、用血等关键环节保障,畅通转诊、救治绿色通道,提升临床救治能力。

十一、如何保证新生儿的安全?

建立健全危重新生儿救治协作网络,健全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有序应对、高效运行的危重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网络。加强危重新生儿防护能力,密切配合产科、儿科,加强人员培训,推进新生儿早期基础保健、早产儿袋鼠式护理和新生儿康复

苏等适宜技术。强化新生儿健康管理,强化孕期、产前、产时和产后优质服务,保障胎儿和新生儿健康。

十二、在防治出生缺陷方面有哪些措施?

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加强知识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询,强化婚前保健,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协作。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促进早筛早诊早治。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工作。

十三、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包括哪些措施?

一级预防是在婚前、孕前和孕早期进行健康教育、婚前保健、孕前优生检查和咨询指导,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二级预防是在孕期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减少致死、严重致残缺陷儿的出生。三级预防是对新生儿进行先天性疾病筛查和诊断,对出生缺陷患儿进行救治康复,预防和减少儿童残疾。

十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包括哪些服务项目?

自2010年起,我国启动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19项孕前优生服务,预防和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目前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已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国所有县(市、区)普遍实施,所有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均可免费享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十五、新生儿疾病筛查有哪些病种?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规定,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包括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卫生健康部门根据需要对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进行调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医疗资源、群众需求、疾病发生率等实际情况,增加本行政区域内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

十六、如何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支持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

将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引导,通过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以市地级行政区为单位制定整体解决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推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发展智慧托育等新业态,培育托育服务、乳粉奶业、动画设计和制作等行业民族品牌。

十七、如何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

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和撬动作用,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居住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的幼儿。

十八、“十四五”婴幼儿托位数建设目标是什么?

“十四五”规划《纲要》将托位数列为20个主要指标之一,提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从目前的1.8个提高到2025年的4.5个。

十九、“十四五”期间预计增加多少个示范性普惠托位?

“十四五”时期,实施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工程和普惠托育服务扩容项目,支持150个城市新增示范性普惠托位50万个以上。

二十、在生育休假和生育保险方面有哪些举措?

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继续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二十一、之前的计划生育家庭还能享受有关待遇吗?

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

二十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扶金标准如何调整?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实行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动态调整。自2011年以来,先后四次调增扶助标准,目前独生子女伤残和死亡特扶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50元、450元。

二十三、如何构建新型婚育文化?

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提倡男女平等、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