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不允许在校内设立小卖部超市 在许多地方 中小学小卖部的租赁量太大

导读:近日有媒体报道,不少地方出现了中小学小卖部租金数额较大的情况,引起了公众的关注。本报记者7月17日注意到,教育部和联合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四部门.

近日,中小学不允许在学校设立小卖部超市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新闻详情如下:

中小学不允许在校内设立小卖部超市 在许多地方 中小学小卖部的租赁量太大

近日,有媒体报道,不少地方中小学小卖部租金数额过大,引发社会关注。

本报记者7月17日注意到,教育部联合国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四部门发布的《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引起了众多中小学教师和家长的讨论和关注。指南明确指出“学校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本报记者发现,教育部网站今年6月24日发布《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要求满足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求,推进学校营养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健康相关管理行为。

《指南》明确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学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可参照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执行。

《指南》第25条规定:“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销售高盐、高糖、高脂肪的食品和酒精饮料。含糖饮料和调味面条等零食不应做广告。”

据教育部体育与艺术司负责人介绍,上述《指南》的制定将促进营养与健康的理念融入到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其目的和意义如下:

一是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关注全生命周期和全健康过程,从食品安全、合理膳食、科学运动、口腔健康、视力保护、心理健康等方面提出标准化要求,全方位促进学生健康;

二是推进学校营养健康工作,以中小学为突破口,通过建设推广营造校园健康氛围,引导师生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

三是通过营养健康学校这个窗口,构建从学校到家庭再到社会的传播链,传播正确的健康知识和行为,加速全社会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那么上面的《指南》发布后会如何使用呢?

据教育部体育与艺术司负责人介绍,《指南》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联合发布,并组织推进实施,鼓励全国各类学校自愿参加。

《指南》的发布旨在规范学校营养健康相关管理行为,推进学校营养健康工作,全面促进学生健康。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建设由地方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体育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推进营养健康学校建设。

适用对象方面,《指南》适用于普通中小学全日制营养健康学校,参照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营养健康学校执行;《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适用于以餐饮为主业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适用于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和食堂生产并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