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两大共享充电宝品牌街电与来电在的专利纠纷案二审在广东省高院开庭来电科技。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街电公司”)在上诉时表示,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来电”)此前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起诉属于重复诉讼且判赔金额过高。“我们是认为对方这属于重复诉讼的,因为同一款机器在北京(的案子)里我们已经赔过了。”街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
针对街电公司的上诉理由来电科技,深圳市来电科技公司CMO任牧向南都记者表示,是否是重复诉讼应交由法院判断。“我们在北京和广州两地发起诉讼的诉争产品设备类型不同,根据法院此前的一审结果,本次被诉产品的侵权的构件都存在。”
南都记者从该案一审判决获悉,街电公司被判停止制造来电科技、使用侵害来电公司涉案专利权的产品,并向其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1500万元。
广州再起专利纠纷,街电一审被判千万不服上诉
来电公司主张其是一个名为“吸纳式充电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该专利目前处于有效状态。
根据来电公司的一审诉讼请求,其认为街电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并使用了与来电公司涉案专利相同的技术方案,被告二永旺梦乐城公司则是使用被诉侵权产品。来电公司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街电公司赔偿来电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支出1800万元。
街电公司则表示,被诉产品虽是其制造,但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并未落入两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即便构成侵权,涉案专利只涉及部分零部件,街电公司可更换涉嫌侵权的零部件,且来电公司索赔金额过高。
经审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来电公司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并判决街电公司和作为第二被告的永旺梦乐城公司停止制造、使用侵害来电公司涉案专利权的产品;街电公司赔偿来电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00万元。
街电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并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被街电指“重复诉讼”,来电称交由法院判断
在上诉理由中,街电公司除了提出一审判赔金额过高还认为来电公司存在“重复侵权”的行为。在该案中,来电公司主张了9款产品。街电律师当庭陈述显示,来电公司针对相同产品,不仅在北京、广州对街电公司涉及专利诉讼,还向深圳中院提起过30件专利诉讼请求,其中有26件因专利无效或不构成侵权而撤回。同时,本案当中9款被诉产品中的8款产品是由多个12口产品叠放在一起,并使用过程中相互独立,没有形成新的产品。
“来电针对一项专利的侵权会在多地的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而且给同行公司的机器编造不同的型号代码、诉讼时会拉上放置共享充电宝的商家。”街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来电公司针对同一款产品共发起了数十起专利诉讼。
深圳市来电科技公司CMO任牧则向南都记者称,在不同地区发起诉讼的产品类型不同,并非重复诉讼。“是不是重复诉讼应交由法院判断,我们发起诉讼的诉争产品设备类型不同。另外,从法院判决来看只能说被告的侵权行为并未停止,而非重复起诉。”
据公开信息,来电与街电两家企业在广州、北京、深圳等地法院均有关联诉讼,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有宣告无效争议。
据天眼查信息,来电公司的64条诉讼记录中大多案由是侵害发明专利纠纷,除了与街电公司之间的专利纠纷,云充吧、租电等其他同行企业也曾作为被告。
采写:南都记者 秦楚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