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入刑,刹住顶替歪风!顶替者叫邱之豪,他父亲是一学校校长,目前邱本人已被开除公职,他的校长父亲也被免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调邱入职的安监局局长丘仕达、办理社保的工作人员和办理户籍的民警也都予以严重警告。
又是山东丘仕达,又是顶替,而这次被顶替的不是有另一种身份,退伍军人,连退伍军人的权益都不能保障,很就说明问题。很多网友戏称,山东到底是孔孟之乡,还是水泊梁山!
报道出来处理结果肯定是依法依规进行的,不然也不会、不敢公布于众,但大家不买账的原因就是处罚真的太低丘仕达。从一个侧面也这说明,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顶替事件承担责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日前有人建议,把“高考顶替入学”入刑,追究刑事责任。理由是,构成犯罪的一个最基本的特征是它的社会危害性。窃取、诈骗别人的钱财是构成犯罪,那么窃取被人的入学资格、窃取别的发展前程,比窃取别人的钱财行为的犯罪危害性更大!
同理,你窃取他人的入职机会,篡改档案,耽误前程,冒名领取国家工资,伤害退伍军人利益,更应该被重处。相关部门还要对邱之豪的父亲,深挖他在任期间有没有其他违法违规线索!一并处理!
然后让被顶替者张健,索要回邱之豪这么多年领取的工资待遇,赔偿相关损失,按程序重新走上原本属于自己的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