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群发业务:借小贷逾期未还协商无果被群发恶毒短信要哪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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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小贷逾期未还协商无果被群发恶毒短信要哪里维权?

书生查了查,您说的这个问题还很普遍呢!估计已经是那些小贷公司催款套路了!公安看来又快要进行专项治理了啊屏蔽广告短信群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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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种情况您要首先把短信保存好网站设计实例短信群发业务,作为证据,然后可以去报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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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要看公安的“判断”啊短信群发业务,如果他们认为所谓的的诽谤侮辱没有造成实际真实伤害,情节不算严重,也可能不给立案。尤其对方匿名的话,不立案也不会透露对方身份。这是一种报案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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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对您的生活工作造成严重影响,那您就要自己整理下资料,去找律师咨询再去报案短信群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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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有个针对这类的21cn 聚投诉,但书生看了看,基本没啥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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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帮您找到温州网的一段新闻报道,您可以参照学习:

温州网 2017-01-15 《向借贷公司借款还不上 借款公司群发骚扰短信怎么办》

 陈女士留言:去年年初,我先生仅凭一张身份证和他的手机通讯录名单在一借贷公司借了5万元高利贷,约定每月还5000元。现在我们夫妻因资金周转问题,暂时没按时还上,借贷公司就给早先备份的通讯录名单群发了骚扰短信,称我车祸摔断腿,无力付医药费,求大家募捐。这给我的生活造成了困扰。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债务纠纷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群发骚扰短信则极有可能触犯法律。陈女士可以主张民事侵权责任,通过诉讼的方式让对方消除影响并主张相应的损失。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不得非法买卖、泄露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因此,随意公布出借人个人信息的,涉嫌侵犯了陈女士的隐私权,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能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另外,借贷公司有恶意编造虚假信息的,对陈女士的亲友发布骚扰,对陈女士发布人身攻击的行为的,情节及后果严重的,可能民事侵权,甚至涉及刑事犯罪。

  如果碰到类似纠纷,可以前往金融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等部门以投诉、举报等方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书生想说,这种群发短信也涉嫌违法。2010年北京西城检方就处理过全国首例因群发短信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案件,4名男青年因未获得经营短信群发业务资质,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提起公诉。4名被告人每天发送几万甚至10万条短信,内容既有房产、家教等广告,也有兜售发票、信用卡套现等违法信息。

  群发短信应取得经营许可。公安机关曾就此案与电信部门进行了沟通。电信部门表示群发短信必须申办特许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便开展这项业务属于非法经营。这一结论成为此案立案侦查的重要支持。以短信群发方式经营广告发布等业务属于增值电信业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如果没有办理相关经营手续,群发短信肯定是一种违法的经营行为。

荆楚网2016年02月17日也有一个新闻《荆州男子用“伪基站”群发短信被起诉》,2015年7月,谢某通过互联网认识了网友尹某(在逃),随后同尹某达成协议。由尹某提供伪基站,谢某负责利用伪基站群发短信,尹某根据谢某每天群发短信的数量给谢某相应报酬。

经查,夏某、杨某只是帮助谢某开车,既未帮助其发送诈骗短信,又未从中非法获利,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依法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谢某的这种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作出了规定,发送诈骗短信达到5000条以上的,以诈骗罪论处;发送诈骗短信达50000条以上的,属于诈骗罪的特别严重情节,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谢某在短短几天内发送诈骗短信40万余条,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上面这种,网上咨询各种律师,书生觉得也没啥卵用!因为“吃两面”,估计那些渣子敢这么做,他们也一定也有律师“朋友”,做过咨询做过功课的。

书生估计这些群发短信肯定也是“伪基站”的“作品”,这些“伪基站”就已经违法了。另外既然这个现象已经很普遍了,那估计这些催债者也已经研究过法律,打的就是没有造成“实际伤害”,公安懒得立案的擦边球!

书生估计,看来要像“校园裸贷”那样,还的等着有“大事件”引起全民公愤,才会再严厉打击这类催债行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