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如何鉴定伤残级别,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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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人为了造假,授意伤者作出伪装伤残表现,如伤者检查不配合、虚构自诉症状、提供伪装病历资料等,对伤者伪装伤残的表现视而不见,一旦造假被识破,可以将自身的责任推脱给伤者。
如某鉴定所受理一儿童伤残鉴定案件,该儿童因交通事故造成右小腿胫骨中断骨折和右腓骨小头骨折,伤者的右侧膝关节和踝关节活动度良好,不构成伤残等级。该儿童家长向鉴定所提供一份伪造的X线检查报告单诊断右胫骨中段骨折和右腓骨骺板骨折,该鉴定所以右腓骨骺板骨折为该儿童作出十级伤残的结论。
诉讼中保险公司提出对该儿童重新鉴定。重新鉴定过程中,该儿童家长承认受该鉴定所负责人指点伪造病历资料的事实。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由鉴定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鉴定规则》,对照伤残等级标准,独立作出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推断。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人身损伤程度鉴定。
2、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
3、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
4、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
5、劳动能力评定。
6、活体年龄鉴定。
7、性功能鉴定。
8、医疗纠纷鉴定。
9、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
10、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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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分类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1] 。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远距离流动受限;
3、 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残等级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