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关系(人与自然关系变革的理解)

如何看待人与自然关系

人与自然关系(人与自然关系变革的理解)

首先,自然界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人与自然关系。

人是自然界发展的产物,决定了人与自然之间结成了发生学意义上的关系。马克思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恩格斯说:“从最初的动物中,主要由于进一步的分化而发展出无数的纲、目、科、属、种的动物,最后发展出神经系统获得最充分发展的那种形态,即脊椎动物的形态,而最后在这些脊椎动物中,又发展出这样一种脊椎动物,在它身上自然界达到了自我意识,这就是人。”

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在自然界之中。马克思说:“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是“生活在自然界中”的,而不是存在于自然之外或凌驾于自然之上的。恩格斯告诫人们:“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

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依赖于自然界。恩格斯指出:“人首先依赖于自然。”马克思说:“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而人比动物越有普遍性,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的范围就越广阔。

人与自然是相辅相成的,是共存的关系而不是竞争关系,人类只是自然的一部分,我们应该去敬畏自然,保护自然,而不是无休止的破坏大自然。

人与自然关系的本质是什么?

您好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协调发展关系,实现人类与自然界关系的全面、协调发展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此,首先必须确立大自然观.现代意义上的自然观,真正视人类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整体,从整体上把握住规律,并以此作为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基础.其次,必须走出“人类中心”的误区,建立人与自然全面和谐共处和协调发展的关系.科学证明人类不过是众多生物种类中的一种,人类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不是万物的尺度,同时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类的认识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况且人类的认识正确与否、能否得到完善和发展,一点也不能离开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即实践),尤其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更是离不开人与自然的联系,在当今世界变革的大潮中,新出现的诸如“大科技观”、“持续发展观”、“生态价值观”等等,就是对“人类中心论”的否定.其三,必须全方位的探讨自然的价值.不仅要征服自然、利用自然,从自然中获取有利于人类发展的使用价值;同时要善待自然、保护自然、尊重自然.要树立大价值观念,即在评价一切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时,不仅要考虑其经济价值,而且要考虑其生态价值;不仅要考虑眼前价值,而且要考虑长远价值;不仅要考虑从自然中所得,还要考虑如何回报自然等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协调发展. 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内涵和本质

和谐是指系统中各要素、各部分之间配合得匀称和得当.一个生态系统,尤论是在全球、地区,还是局部区域,都是复杂的牛物群落与所处的环境(包括水、大气、土、岩石等)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对稳定又有自组织功能的一个系统,水是其中最活跃、最重要的控制性要素.在润泽万物的同时,水又以其自身的丰枯规律、动力特性,影响着整个自然界的演进和变化.生态系统所有生命要素因水而生,依水而存,对水的量变和质变十分敏感.兴水利、除水害,人类社会在与水的相依相伴中,在与水的抗争中,得到了繁衍和发展.在治水中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经成为人类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任务.

所谓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指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关系的平衡与协调.在整个流域生态系统的框架下,处理好人类活动与水利水害的关系,合理地趋利避害,正确对待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降低水污染等人为灾害,在将水对人类造成危害的程度降低到可以承受的同时,尽可能降低人类活动对水体循环的干扰,减少人对水的侵害;处理好人类取用水与自然界其他用水的关系,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控制在能够保持水体基本功能、水资源可以持续利用的状态,使水在为人类造福的同时,能够为整个自然界造福.

在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反映出价值取向的变化.由“以人为中心”和人控制自然、统治自然的价值理念,转变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在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体现了思维方式的变化.由孤立的、单目标的思维模式,转变为系统的、全面的、辩证的思维模式,由以往的经济增长为唯一目标,转变为经济增长与生态系统保护相协调,统筹考虑各种利弊得失,在改造自然满足人类需要的同时,约束人类自身的行为,兼顾自然界的和谐与稳定.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涉及治水的方方面面,从思路、对策、措施,到规划、设计、管理,都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创新.

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一定阶段的必由之路,是人类总结经验教训后的必然选择

在工业革命之前的漫长历史中,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人类活动对自然界的影响较小,人与自然保持着相对和谐的状态.在哲学上,强调“天道”和“人道”、“自然”和“人为”的相通、相类和统一的观点.庄子认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人与天本来合一;孔子提倡“天命论”,把“天命”奉为万物的主宰,要人们“尊天命”“畏天命”;老子主张 “自然无为”,认为人在自然和社会面前是无能为力的.这种朴素的“天人合一”的观点,造成了中国古代一种人与自然亲近和谐的关系.在对待洪水方面,“择丘陵而处之”“顺水所向,迁城邑以避之”进行避洪,“疏九河”进行分洪,在大河两旁留出足够空间使水“有所休息,左右游波,宽缓而不迫”进行行蓄洪,这些都足这种思想的反映.在水土资源开发上,先秦时期,强调“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不树者无椁”,对于保护植被、植树育林等起到很好的作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的急剧增加,人类经验和知识的积累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工业革命以后,人类改造自然、影响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人定胜天”“人是自然界的主宰”的思想日益增强,把自然界逐步看作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肆无忌惮地掠夺式开发利用,同时把自然界看成是一个无底的垃圾箱,毫无顾忌地向其中排放废水、废渣、废气.近几十年来,我国“改天换地”行动空前,为了负载过多的人口,争取更多的空间,生产足够的粮食,人们侵占河滩,围湖造田,毁林(草)开荒;为了满足快速增长的用水需求,人们建起一个又—个蓄引提工程,可以让黄河断流,让海河干涸,把地下含水层疏干,利用每一滴水;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污水、废水不经处理,随意排人江河湖泊.

一百多年前,恩格斯指出,人类可以通过改变自然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但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人类统治自然界决不是站在自然界之外的.

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日益深人人心的今天,面对我国水资源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由“改造自然征服自然”转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成为治水实践的必然选择.当然,这种选择不是遥远过去的简单重复和回归,而是全面的发展和升华,是基于对治水规律更深的理解和把握,是基于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和渴望.

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必须在治水中把坚持尊重自然规律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紧密结合起来,走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路子

日月运转不止,江河奔流不息,大自然有其自身运行的规律;人类取水、用水、排水,水进入了人类社会,治水活动又需要遵循社会规律.只有在治水实践中不断发现规律、认识规律,并遵循规律、利用规律,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