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已到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还不满15年,怎么办养老保险未交满15年怎么办?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属于企业养老保险,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不满15年有三种处理方式可供选择。
第一种:继续缴费至满1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缴费方式:
1、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一章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2、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一章第二条,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情况说明:以上两种缴费方式根据参保时间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还是在之后进行判断,社会保险法实施时间是2011年7月1日实施,也就是说如果您在2011年7月之前就参加了社会保险,那么在到达退休年龄时可以一次性缴清至满十五年,否则只能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二种: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一章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情况说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现已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只转移个人账户,同时在企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也随之转移。
第三种:终止社会保险关系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一章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情况说明:如果选择了终止社会保险关系,以后就不能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只有个人账户退还给本人,具体比例各地不同,一般约占缴费比例为30%至40%左右,比例比较小。
三种选择的衡量1、如果到达退休年龄时个人缴费年限即将到达15年,无疑应选择继续缴费。
2、如果缴费年限离比较短,则要考虑自身的健康状况,性别等情况进行判断是否继续缴费。
自由职业的女性一般在55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部分地区规定是50岁),如果能在60岁左右能够缴费至满15年,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从投资的角度上看,退休后能在70岁左右收回投资。
男性都是在60岁退休,因为需要延长缴费而导致延迟退休,也不一定会受到损失。
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与退休年龄有关,相比较而言,相同条件下,退休年龄越大,退休时养老金越高。比如在70岁时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只有56个月,也就是说在60个月就可以领完个人账户养老金。且领完之后,每月领取额度不变,所需资金从统筹基金中支出。
3、如果缴费年限比较短,且个人健康状况不是太好,那么终止社会保险关系或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是一个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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