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不撤大使馆,中国美国互撤大使馆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诺尔特放弃联合国大使提名美国不撤大使馆,从表面上看是由于在过去两个月一系列审查过程中,对于她本人和家庭的压力,尤其是她家里所雇佣的保姆虽有居留权,但却没有工作全引起的争议,但是从更加深层的含义上说,诺尔特放弃提名,大概还有下面几个原因

一、美国驻联合国大使是一个谁都不容易做好的职位。说白了,这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位置,但却需要付出相当大的精力,尤其是需要在外交上具有周旋于各国政要和外交官之间的游刃有余的能力,电视主持人出身的诺尔特,虽然表现能力尚可,但其气外交经验显然严重不足,这在过去一段时间她担任国务院发言人时,已经表现得淋漓尽致。就这个原因而言,诺尔特显然还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

二、特朗普执政的这两年里,凡是给他“打工”的人都知道,给特朗普干活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而且说不准到最后会落得一个里外不是人的结局 - 就连他过去的私人律师科恩都已经身陷囹圄,更何况其他人呢?聪明如诺尔特,显然不会不知道这一点。

在个人家庭背景审查遇到种种曲折之时,诺尔特做出这么一个急流勇退的决定,显然既合乎常理,同时也显示出她确实不是一个简单的女子。

美国在格陵兰岛重开领事馆,是不是为占领这里做准备?

在本人的印象里,美国永远都在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且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即使暂时没有成果或者没能成功,没关系,等上三五十年,当初的想法就有了结果。同样,特朗普是商人,他那张嘴哄死人不偿命,这边说,我和谁谁关系很好,我和谁谁私人关系很棒,转过身,在推特上就是一通“要命”的软刀子,杀的你透不过气来。

美国不撤大使馆,中国美国互撤大使馆

特朗普突发奇想,欲购买丹麦的格陵兰岛,被丹麦首相回应“荒谬”,特朗普不但指责丹麦首相“恶心”,还取消了访问丹麦的行程,然而变化多端的特朗普在(23日)表示,他已经和丹麦首相弗雷泽里克森通过电话,并且形容弗雷泽里克森是一位“很棒的女性”。他说,丹麦首相打电话给他,他们两个进行了“很好的交谈”。“美国与丹麦的关系非常好”,估计,特朗普的访问行程一切照旧。特朗普故技重施,一边夸丹麦,一边要挟丹麦要重启在格陵兰岛的“领事馆”,这让人不由得多想一些——这个节骨眼,美国开启领事馆,想干些啥?

第一,格陵兰岛,地广人稀,丹麦每年都要补助六七个亿才可以让当地的民众享受到大家一样的生活,这样的地方值得美国开领事馆吗?

第二,美国的领事馆,许多都是幌子,里面的人员从事的工作都不是本职工作,比如叙利亚当初的内乱,乌克兰基辅的街头政治,几天前莫斯科的示威游行等等等,无不与美国的使馆人员的“工作有关”;美国在格陵兰岛安营扎寨,格陵兰岛社会还会不会像以前那么平静吗?(图片来自网络)

第三,格陵兰岛民众一旦造反,丹麦有没有办法辖制得住?比如产生反对派,产生反政府武装,丹麦政府怎么办?

第四,假以时日,格陵兰岛民众要求高度自治,要求独立,要求公投决定自己的归属,丹麦政府有没有应对之道?

这些绝非危言损听,美国想得到的东西可不管你是盟友还是对手。手段多样,耐心十足,慢悠悠,温吞吞使你防不胜防,当事者往往发现出了问题,解决起来已经迟了。比如在格陵兰岛,先建领事馆,再搞一个军事基地,美其名曰帮助丹麦对抗俄罗斯在北极的力量,实际上是在占领该岛,丹麦政府那时悔之晚矣!

特朗普挖坑,丹麦还懵懂不知,但愿不是如此!而是本人多虑了。

  

近来巴以冲突加剧,美国为什么非要迁驻以大使馆?

美国迁馆伊路撒冷,逆世而动,是美国重新“将中东列为战略重点”的一个标志性事件,继而点燃中东战火,想乱中渔利。

美国不撤大使馆,中国美国互撤大使馆

美国不撤大使馆,中国美国互撤大使馆

美国不撤大使馆,中国美国互撤大使馆

美国不撤大使馆,中国美国互撤大使馆

美迁馆的目的至少有四点:一是遏制快速扩张的伊朗势力,维护以色列在中东地区军事实力独大的局面;二是继续打击盘据于此的国际恐怖主义;三是分化瓦解俄、土、伊、叙势力的抱团,对俄罗斯进行战略空间挤压;四是特朗普政府在“声西击东”,在“亚太”或者“印太”以经济遏制或者勒索敲打为主之时,而在中东则以军事或者武力打压为主,企图继续保持美国在全球的霸主地位。

如此兴师动众再将以巴引入火坑。5月14日当天,巴勒斯坦民众在巴各地举行大规模游行示威并与以军发生冲突,目前已造成55名巴勒斯坦人丧生、2800多人受伤,这是2014年以来,单日伤亡量最大的一天。 这一天也是以色列建国70周年纪念日,其中意义之大不言自明,但是美国这种嚣张的偏袒行为,已同时把以色列与巴勒斯坦推进了火坑。

更大的动荡将会接踵而至。而美国此次将承认耶路撒冷为以色列首都,不顾联合国理事会和相关国家的强烈反对,使出“霸王硬上功”的做法,是赤裸裸的“单边主义”行径。不仅违反了国际法和联合国有关规定,也不利于中东的和平进程,将会加剧中东地区紧张局,最严重的后果将导致以巴、以伊及以与阿拉伯世界的规模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