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讨论的这起案件可以追溯到9年前昨天分宜头条。
2011年1月19日,新余市江南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与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
期间,双方就合作内容又陆续签订了一系列的担保协议。
2012年4月1日,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又与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一份《铁精粉买卖合同》。
至此,这个故事集齐了7个龙珠...不是...集齐了所有涉案人员。
这起案件久远到什么程度呢?久到其中的一个被告——新余市江南耐磨材料有限公司都已经在两年前吊销了...
原告方——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这几年也打了上百起官司...
总之,虞书欣母亲相关公司——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在2013年欠下的200多万,从被起诉到被强制执行再到被虞书欣母亲被限制消费,拉拉扯扯了好几年时间:
裁判文书比较长,天眼妹为大家整理了这起案件牵扯到即几方关系和纠纷,其中,
原告为: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为: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虞书欣母亲相关公司)、新余市江南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分宜县松山矿业有限公司、晏九牙、晏敏、刘求英、晏勇、巫以红、巫雨平
在这起纠纷中,只有一个责任主体欠钱没还,那就是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对此,虞书欣工作室的回应称,案件中涉及诈骗行为,虞书欣的母亲也是受害者:
事件还未水落石出之前,确实无法下其他定论,但虞书欣母亲被限制高消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天眼妹实在没想到,如今的偶像明星通过打造“富二代”、“人间xx(奢侈品)”等人设,来收割粉丝红利的同时,竟然还能起到普法作用!现在“老赖”、“限制高消费”等概念在一票流量明星“翻车”后,渐渐变得广为人知,不过天眼妹希望在普法的同时,明星效应也能对催促老赖还钱起到正向积极的作用,也算是粉丝替偶像们做好事了。